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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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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拼音:bǐ)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 。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 ,本义指勺、匙之类的取食用具,后引申为匕首,即短剑或狭长的短刀。

汉字中由"匕"组成的字多与取食的器具或人有关,如"匙"、"旨"。

目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匕

拼音; bǐ

部首; 匕(编号:51)

字码; 5315

五笔; XTN

仓颉; UH

郑码; RRA

笔顺; 丿、乚

字级; 一级字(编号:0013)

平水韵; 上声·四纸

结构; 独体字,独体结构

造字法; 象形字

注音字母; ㄅㄧˇ

四角号码; 2271₀

字源演变

"匕"是象形字。这个字早在殷墟甲骨刻辞中就已经出现了,常常被用来表示对女性的称谓,从形体上看和甲骨文的侧立的"人"有相似性,但这个字根据文献以及研究者的研究结果来看,"匕"的古字形像勺子,认为是古代的一种长柄浅勺勺端稍锐的取食器具的象形,字的上面是勺柄,左边是一个挂耳,下面是勺身,后代的羹匙由它演变而来。金文的形体更加直接形象。小篆基于甲骨文、金文的形体结构,将右下笔画延长了。后来由于匕匙的头扁平而薄锐,古代有种短剑与之相似,所以引申为"匕首"。

古籍释义

折叠说文解字 相与比叙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饭,一名柶。凡匕之属皆从匕。卑履切

说文解字注

相与比叙也。

比者,密也。叙者,次弟也。以妣籒作妣,䃾或作妣,秕或作妣等求之,则比亦可作匕也。此制字之本义。今则取饭器之义行而本义废矣。

从反人。

相与比叙之意也。卑᳐切。十五部。

匕,亦所以用比取饭,

以者,用也。用字衍。比当作匕。汉人曰匕黍稷,匕牲体。凡用匕曰匕也,匕即今之饭匙也。少牢馈食礼注所谓饭橾也。少牢馈食礼:廪人摡甑献匕与敦。注曰:匕所以匕黍稷者也。此亦当即饭匙。按礼经匕有二,匕饭、匕黍稷之匕葢小,经不多见。其所以别出牲体之匕,十七篇中屡见。

䘮用桑为之,祭用棘为之。又有名疏名挑之别。葢大于饭匙,其形制略如饭匙,故亦名匕。郑所云有浅斗,状如饭橾者也。以之别出牲体谓之匕载,犹取黍稷谓之匕黍稷也。匕牲之匕,易、诗亦皆作匕。大东传、震卦王注皆云:匕所以载鼎实是也。礼记杂记乃作枇。本亦作朼。

郑注特牲引之,而曰朼毕同材曰朼载。葢古经作匕,汉人或作朼。非器名作匕,匕载作朼,以此分别也。若士䘮、士虞、特牲有司篇匕载字皆作朼,乃是浅人窜改所为。郑注易亦云匕牲体荐鬯,未尝作朼牲体也。注中容有木旁之朼,经中必无。刘昌宗分别,非是。

一名柶。

木部曰:礼有柶。柶,匕也。所以取饭。

凡匕之属皆从匕。

康熙字典

《唐韵》卑履切。《集韵》《韵会》补履切。《正韵》补委切。$音比。《说文》:匕,相与比叙也,亦所以用取饭。一名柶。《玉篇》:匙也。《易·震卦》:不丧匕鬯。《诗·小雅》:有救棘匕。注:以棘为匕,所以载鼎肉而升之于俎也。《三国志·刘先主传》:先生方食,失匕箸。

又匕首。《通俗文》:剑属。其头类匕,短而便用,故曰匕首。《史记·吴世家》:专诸置匕首于炙鱼中,以刺吴王僚。《刺客传》:荆轲至秦,献燕督亢地图。图穷而匕首见。注:荆轲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刘向《说苑》:尺八,短剑,头似匕[1]

参考文献

  1. , 360国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