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会议
办公会议是很重要的行政手段,在沟通信息、商讨问题、总结交流、布置任务、协调统一、制定决策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国务院为例,以前召开的是(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已于2004年初被取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04年及以后,国务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等法定会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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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定会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成员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简介
办公会议,一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举行会议讨论并处理事务的工作方式。 关键是,要形成“办公会议纪要”,并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