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炳偉
劉炳偉(1952年11月30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任板橋市民代表會主席、立法委員、臺灣省議員、臺灣省議會議長、臺灣省議會副議長[1][2]。
劉炳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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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4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 |
選區 |
臺北縣第一選區 (板橋區、土城區、樹林區、三峽區、鶯歌區) |
臺灣省議會第10屆議長 | |
任期 1994年12月20日-1998年12月19日 | |
前任 | 簡明景 |
繼任 | 無,精省 |
臺灣省議會第9屆副議長 | |
任期 1993年2月1日-1994年12月19日 | |
前任 | 黃鎮岳 |
繼任 | 楊文欣 |
臺灣省議會第7-10屆議員 | |
任期 1981年12月20日-1998年12月19日 | |
選區 | 臺北縣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縣板橋市 (新北市板橋區) | 1952年11月30日
籍貫 | 臺灣省臺北縣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謝溫柔 |
兒女 | 劉美芳 |
父母 | 劉順天(父) |
親屬 | 劉炳華(弟)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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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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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生平
劉炳偉出身於板橋海山劉家,其父劉順天投資房地產致富後便熱衷於政治,曾擔任臺北縣議員、板橋鎮長及升格後的板橋市長。
劉炳偉27歲即代表家族參選板橋市民代表,當選後又獲選為市代會主席,從此在政壇叱吒了20多年。
1992年底其弟劉炳華當選立法委員,當時劉炳偉擔任臺灣省議會副議長。
1994年更上層樓擔任臺灣省議會議長,1998年12月20日伴隨著精省而卸任,成為末代省議長。
1999年初劉家爆發財務危機。
2001年劉炳偉競選立委連任又失利,自此劉家在政壇開始走下坡[3]。
2003年前省議長賭輸3500萬,黑道追債 劉炳偉否認[4]。
爭議
劉炳偉在2000年間,涉嫌利用議長權勢,關說第一銀行貸款給前台北縣議員黃忠信四億八千多萬元,事後向黃忠信借得一億元,但這筆帳黃忠信只繳一年利息,並因案逃亡中國,該筆貸款即列入呆帳。調查局台北縣調查站約談劉炳偉後,劉炳偉坦承為了順利獲得黃忠信的借款,幫忙向一銀關說,由總行指示華江分行核貸給黃忠信。檢方於2008年10月14日當庭以涉嫌圖利及背信罪逮捕劉炳偉[5],但隨即在翌日地院召開合議庭審理後,以罪證不足駁回,獲判無罪當庭獲釋[6]。
視訊
家族
相關條目
注釋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 ↑ 原副議長黃鎮岳當選監察委員因而留下的副議長缺經改選由劉炳偉替補
- ↑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劉炳偉委員簡介
- ↑ 政金兩衰板橋劉家式微 劉炳偉:我不是深喉嚨 2005/11/05
- ↑ 2003年前省議長賭輸3500萬 2003/06/14
- ↑ 關說貸款4.8億變呆帳 劉炳偉聲押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8-10-17.
- ↑ 罪證不足 劉炳偉當庭獲釋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