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吾
刘三吾(1313-1400),初名昆,后改如步,以字行,自号坦坦翁。湖南茶陵人。仕元为广西静江路副提举。入明后,于洪武十八年(1385)以茹瑺荐授左赞善,累迁翰林学士。刊定三科取士法,为御制《大诰》、《洪范注》作序。三十年主考会试,以会试多中南人,坐罪戍边。建文初召还。不久即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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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榜之争
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年)春,会试主考官刘三吾、白信蹈录取宋琮等52人,皆为南方人,北方落第举人大为不满,纷纷上告刘三吾是南方人,有意偏袒南方人,压制北方人。朱元璋遂命张信等人复查,复查结果认为所告不实。北方落第举人又纷纷上告张信、刘三吾二人互相勾结,有意欺骗皇上。朱元璋大怒,下令将白信蹈、张信及此榜状元陈某等人处斩,刘三吾革职充军,并命官重新阅卷,最后录取任伯安等61人,皆为北方人;六月,再行殿试,以韩克忠为状元。这一事件被称为“南北榜之争”。
其实,不论是刘三吾还是张信,都是严格按照朝廷科举考试的规定,以文章的优劣选拔人才,但朱元璋却认为张信和刘三吾串通欺君,交由刑部严肃查清。刑部没有过硬的证据,只好以他们“为胡惟庸鸣冤,反叛朝廷”的罪名交差,于是刘三吾、张信等人转眼变成了八竿子抡不著的“蓝玉馀党'。朱元璋明知罪名无中生有,仍将张信、白信蹈等20馀人凌迟处死,刘三吾年老免死,发往边疆充军。就连南榜的第一名宋琮、第二名陈安也因涉嫌行贿,一个被充军发配、一个被处死。至此,这一举国公案才彻底了结[1]。
参考资料
- ↑ 李继兴. 你所不知道的帝王. 崧博出版事业有限公司. 13 December 2017: 158–. ISBN 978-986-492-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