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美國大使官邸
前美國駐臺北領事館 |
---|
前美國大使官邸 |
基本資料 |
舊稱 美國駐臺北領事館 成立日期 日本大正15年(1926年) 類型 宅第 建築面積 375平方英尺(34.8平方公尺) |
前美國駐臺北領事館,亦稱前美國大使官邸,在日治時期原是「美國駐臺北領事館」,位於當時的敕使街道(今中山 北路),為台北城前往圓山 神社的主要道路。這棟以美國南方建築為仿照風格的二層洋樓,建於1925年前後,為臺灣與美國關係之歷史見證物。1979年中美斷交,大使離台,領事館正式關閉使用。這棟建築物處於荒煙蔓草中,閒置多時,直到台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經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贊助,將其建築本體修復後,這棟被稱為「白樓」的建築,才有了新生命。 1979年1月1日,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該建物一直閒置荒廢。1997年2月20日,該建物成為中華民國三級古蹟。2000年,在台北市政府與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合作之下,棄置20年的前官邸整修完竣並定名為「臺北之家」[1] 。
2002年11月10日,台北市政府以公辦民營方式將重建後的台北之家委由台灣電影文化協會經營。主要經營者為知名導演侯孝賢的該協會,將台北之家功能定位於發揚電影藝術,並另取名「光點臺北」。
目錄
建築特色
前美國駐台北領事館為白色外觀的二層式洋樓,整體風格接近美國南方維多利亞式房屋。建物面積約百坪、連庭園達375坪的該建物,因坐落於繁忙的台北市中山北路,呈現都會的另番寧靜風格。
在室內景觀方面,該建築除仍有外觀上的多立克柱式(Doric Order)白色牆柱外,主建物兩層加最頂樓夾層的中央走廊迴旋與空間設計也蔚為特色。除此,頂樓壁爐與整體內嵌沙發設計,也是東亞建築中較為獨特。
歷史沿革
美國領事館
1913年,鑒於臺灣地位日漸重要,美國政府於臺灣的辦事處升格為「臺灣領事館」。除了將外交人員改為正領事外,也將領事館改駐台北大稻埕千秋街(今貴德街)華利洋行(Filed Hastus & Co.)內。1916年11月17日,美國駐台灣領事館改稱「駐台北領事館」,也將館址遷移至臺北市大正町二丁目(今台北長安東路)。
1925年,當時美國政府擬向臺灣總督府申購臺北市御成町敕使街道旁375坪土地以興建駐臺北領事館,不過遭臺灣總督府拒絕。於是美國政府改採租用方式,向該土地原所有人台灣土地建築株式會社承租,並同年開工。1926年10月8日,日治時代的美國駐臺北領事館正式落成啟用,即本古蹟所在地。
美國大使官邸
1941年,太平洋戰爭開始,美國駐臺北領事館隨即關閉。直到二戰後的1946年4月,該建物才重新啟用,仍做為美國駐中華民國臺北領事館。1949年,國共內戰,同年12月30日美國將臺北領事館升格為美國駐臺北總領事館,辦公地點仍為現址,首任進駐的總領事則為Robert Strong。
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重新援助中華民國,除了新派駐中華民國大使(原大使司徒雷登從南京返美)外,也裁撤設於該地的總領事館,將大使館另設到北門(現址改建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原領事館的此建物則改為海軍武官處。之後,該建物又正式改制為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的大使官邸並於1979年1月1日華府與臺北斷交之前,先後成為六位美國駐華大使的在臺住所。
台北之家與光點台北
1979年1月1日,中美斷交,美國遂裁撤大使館,將大使官邸歸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內政部除了於1997年2月20日將其指定為國家三級古蹟外,並沒有任何整修維護與再利用計劃。1990年代末期,台積電文教基金會援助新台幣六千萬元後,該建物才得以重新翻整,並於2000年以「台北之家」的新風貌重現於中山北路。
在當時台北市文化局局長龍應台與知名導演侯孝賢多日磋商後,2002年11月10日,台灣電影文化協會終以「公辦民營」方式向台北市政府承租該古蹟建物,並取名為「光點台北」。定位於「結合古蹟魅力與電影藝術,成為創意交流的領域」的光點台北,除了於建物增設專供藝術電影播放的88席小型電影院之外,也以電影主題設置書店、咖啡廳、展覽館及會議室。
參考文獻
- ↑ 台北之家(光點台北),travel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