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髮令
剃髮令 |
中文名稱: 剃髮令 別名: 薙髮令 原因: 加強清政府統治 制度: 清朝政策 頒布時間: 1644年6月15日 |
剃髮令,是中國明末時期與清初年強制令主要是漢族、蒙古族及其他中國南方少數民族等民族改剃滿洲髮型的政策。
清初的剃髮實際上並沒有像現代清宮影視作品那般髮辮,而是在後腦部僅有金錢大小的面積蓄長發,打成辮子,由於蓄髮面積不大,所以辮子細小。 這與漢族傳統觀念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觀念相衝突。由於這項政策涉及民族文化認同,原因之一是為了消弱反抗意識,鞏固清朝統治者的至高地位,引起各族民眾的強烈不滿與反抗,結果導致清政府嘉定三屠等的血腥鎮壓。[1]
目錄
背景介紹
漢族自古以來就非常重視衣冠服飾。《孝經》有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漢人成年之後就不可剃髮,漢人男人需要把頭髮綰成髮髻而冠之。滿人的髮型與漢人迥異,該族男人把前顱頭髮剃光,後腦頭髮編成一條長辮垂下。
大明衣冠
清軍於1644年入關時為鎮壓管理漢族人,大搞文字獄,曾頒發"剃髮令"。1645年6月15日多爾袞下令再次頒發"剃髮令",規定:"全國官民,京城內外限十日,直隸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髮。"
在發布剃髮令的同時,還頒布了"易服令", 1645年7月9日,清廷頒布"易服令"規定"官民既已剃髮,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1644年4月22日。是日,綰兵駐防"天下第一關"山海關的明朝寧遠總兵吳三桂,開關揖入宿敵,清軍占北京。翌年,6月15日,又是非同尋常的一天。
這天,福臨頒布了"剃髮令":京城內外,限10日;各省自詔令到達之日算起,亦限10日,官軍民一律剃髮,遲疑者按逆賊論,斬!
這是以死要挾漢人皈依滿人的髮式。漢族男人蓄髮,在他們看來,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妄動。未成丁的孩童,頭髮覆頸披肩;成年後,總發為髻。滿人則不然,從額角兩端引一直線,直線以外的全部剃去,僅留顱頂發,編成辮子,垂在腦後。清廷把剃髮作為歸順的標誌之一,口號是:"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
是年閏6月2日,江陰舉義,誓死捍衛顱上發。他們在閻應元、陳明遇的領導下,堅守城池81天,殺掉清兵75000餘,有67000人戰死城牆上下。城破,清兵連殺10天,直到滿城殺盡,方才封刀。死於清兵刀下者又有17萬多人,僅有53名老小倖免於難。八十日戴發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六萬人同心死義,存大明三百里江山。這幾句詩是對江陰死難烈士的最好悼念。
正月不剃頭,剃頭死己舅
脖子究竟硬不過鋼刀,漢人為了項上頭顱被迫剃髮。然而反抗並沒有停止,正月不剃頭即是反抗形式之一。
俗謠雲:"正月不剃頭,剃頭死己舅。"從前,這習俗是被恪守的,有舅舅的男子都在春節前把頭髮理得短短的。如今的年輕人大多不信這一套了,但老人們卻振振有辭地說:某人正月剃了頭,他舅不久就死了。在某些地區某些人中,這一習俗還在老人的監督下傳承着。
實際上,這正月不剃頭決不是為了娘舅的安危。民國二十四年版的《掖縣誌》卷二《風俗》揭出了這一習俗的謎底:"聞諸鄉老談前清下剃髮之詔於順治四年正月實行,明朝體制一變,民間以剃髮之故思及舊君,故曰'思舊'。相沿既久,遂誤作'死舅'。"
正月不剃頭,原是"思舊"。正月為一年之始,有如一日之晨。正月一個月不剃頭,以緬懷傳統。不過,鄉老將"剃髮令"的時間記錯了,不是順治四年正月,是順治二年六月。
習俗有極強的傳承性,也會隨時隨地而變。日久天長,剃髮漸成習慣。這樣,正月不剃頭以"思舊"就失去了賴以存在的文化心理基礎,由諧音訛傳為"死舅"。
剃髮令的起源,據鄭天挺先生考證始於天命四年。(鄭天挺《探微集》)此後清朝的那幾部開國史料,伴隨着後金軍隊攻城略地的往往少不了剃髮這個詞彙:
天命六年,後金攻下遼陽,"生擒御史張銓,其餘官民皆剃髮降"。不久遼東各地大小城池盡入金人手中,"官民皆剃髮降"。
天聰三年,金軍進攻遵化,明中軍臧調元被擒投降,"遂令剃髮"。
天聰四年,後金軍降沙河驛,"招降城中人,皆令剃髮"。(以上見清太祖、太宗《實錄》)
張春本應是一個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將,事情的轉折就因為他不肯剃髮
在清朝文獻里,歸降叫做"剃髮歸降",投降的百姓叫"剃髮降我之民"。攻下城池而官民沒有剃髮,就不算真的降服。明將張春的故事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張春曾經是四萬明軍的統帥,在大凌河之戰中被後金俘虜。皇太極對勸降很有一套,巧舌如簧、老奸巨猾,後來的明叛將祖大壽、洪承疇這樣的大腕都是他勸過來的,對付張春應該綽綽有餘。被俘當晚,皇太極就派人送來了佳肴美酒,但為張春拒絕,還說了"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之類的話。也難怪,如果派人送頓酒菜就能勸降一個統領四萬軍隊的明朝將領,那崇禎的天下真是到了拿根韭菜就能捅破的地步了,皇太極對這次失敗應該有心理準備。
此後,張春開始絕食,但求一死。三天之後,皇太極出馬,張春不知道是被感動還是實在太餓,開始吃飯,這就意味着他願意效忠了。如果事情照這樣發展下去,以張春的能力,他會是一個默默無聞效忠新主的明朝降將。事情的轉折就因為他不肯剃髮。
張春雖然同意了投降,但是死活不肯剃髮,皇太極無奈只好把他安頓在三官廟"恩養"。張春始終不願剃髮,最後死於廟中。
在東北很早就實行了剃髮的政策。天聰四年三月,阿敏示諭永平官民:"我兵久留於此,意在養民,以成大業。爾等妄意謂我將返,且間有不剃髮之人,是不知興師之意也。今爾等宜各堅意剃髮,有不剃者察出處死。"皇太極謂"所獲漢人,俱令剃髮" 。
清朝的髮型
清朝初期,統治者頒布剃頭令:頭頂只留髮一錢大,大於一錢要處死。清初的滿人皆是此風俗:頭頂只有金錢大小一片頭髮,蓄做手指粗細的小辮子,須得能穿過清銅錢的方孔才算合格。滿人稱之為金錢鼠尾。
後來經過了200年,才逐漸演化成清末時期的剃半光頭。
清兵攻陷廣州時,清頒布剃髮易服令說:"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
清朝一代男子的髮式經歷了數次演變:順治以前為金錢鼠尾,順治初年進入中期,開始流行豬尾,清末演變為半光頭。 其實滿族女人童年時期也剃髮,要到成年婚嫁後才可蓄髮。
那種清末才有的、不合事實地壟斷了所有清裝戲的陰陽頭髮式,放在清初就是死罪,因為清初規定:"剃髮不如式者亦斬。"順治四年,滸墅關民丁泉"周環僅剃少許,留頂甚大",被地方官拿獲,以"本犯即無奸宄之心,甘違同風之化,法無可貸"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處斬",縣官也以失察"從重議處,家長、地鄰即應擬罪"。
1、後金時期以剃髮為歸降的標準,男人的大部分頭髮被剃掉,只留腦後小手指細的一綹,擰成繩索一樣下垂,稱金錢鼠尾式。配合這樣的髮式,鬍鬚只留上唇左右十餘根。
2、清初時期以剃髮為治國之策,自遼東地區廣大漢族民眾的反抗至清入關後的無數次反剃髮起義,成千上萬的漢人為之付出了巨大犧牲。而此時的蓄髮部位已悄然無聲地逐步由腦後移到了頭頂,但仍可稱金錢鼠尾式。
3、清代中葉,經過血腥鎮壓以後,髮式約自嘉慶初年起有所變化。頭頂着發的部位雖沒有變,但面積已遠不止於一個金錢大,而是足有四或五個金錢大,相當於一掌心的面積,蓄髮數量明顯增加。鬍鬚亦從只留上唇左右幾根變成包括下巴在內的全部。
4、清代後期,即嘉慶以後男子的髮式逐步演變為將頂發四周邊緣只剃去寸許,而中間保留長髮、分三綹編成辮子一條垂在腦後。
5、清代末期,在覺悟了的知識青年和學生掀起的革命鬥爭中,把剪辮子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從清末開始,到清朝滅亡之時,剪辮子成了全國範圍從下到上又從上到下的革命運動。
冠法令實行
法令的下達
此前,遼東漢民早已深受剃頭之荼。早在後金建國時期,後金統治者就強令投降的人效法滿人的髮式,把剃髮作為歸順的標誌,如天聰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勝利時令"歸降將士等剃髮",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國衣帽及令婦人束髮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國。自今以後,犯者俱加重罪。"
清兵入關後,繼續推行這個政策。順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軍打敗李自成進入山海關的第一天就下令剃頭。五月初一日,攝政王多爾滾率領清軍過通州,知州迎降,多爾袞"諭令剃髮"。初二進北京,次日多爾袞給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別發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撫,要求"投誠官吏軍民皆着剃髮,衣冠悉遵本朝制度"。這是清朝進入北京後正式下達剃髮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這一政策遭到漢族人民的強烈反對,在朝漢族官員除孫之獬等最無恥的幾個人以外,遵令剃髮的寥寥無幾。不少官員觀望不出,甚至護髮南逃,畿輔地區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爾袞見滿洲貴族的統治還不穩固,自知操之過急,被迫收回成命。順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諭旨中說:"予前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剃髮以別順逆。今聞甚拂民願,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茲以後,天下臣民照舊束髮,悉從其便。"所以清軍入關後,剃髮、易衣冠的政策只實行了一個月。
然而,這一政策並未就此終結。當清朝統治者認為天下大定之時,立刻以民族征服者的姿態,悍然下令全國男性官民一律剃髮。順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報之時,多爾滾隨即遣使諭給在江南前線的總指揮豫親王多鐸命令"各處文武軍民盡令剃髮,倘有不從,以軍法從事"。十五日諭禮部道:"向來剃髮之制,不即令畫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猶父也,民猶子也;父子一體,豈可違異?若不畫一,終屬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禮部通告全國軍民剃髮。規定實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內外限於十日內,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達後的十日內"盡行剃髮"。規定懲治辦法:"……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剃髮。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規避惜發,巧辭爭辯,決不輕貸。"這是對民眾的。同時要求地方官員嚴厲執行,更不許疏請維持束髮舊制,否則"殺無赦。"這是一道嚴令,只能執行,不許違抗。很多文章都指出,清朝的辮子絕不僅僅是一個頭髮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滿洲統治者其實把辮子作為的"良民證"使用!多爾滾在順治元年五月講到剃髮令時,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別順逆":"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剃髮,以別順逆"!
順治元年的法令
中國清代初期強迫漢人仿照滿人習慣剃髮的法令。順治元年(1644)頒布。滿洲男人頭髮剃去前額和四周,留存頭髮編成辮子垂之腦後。清在關外時,漢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投降歸順或被擄去的,都要以剃髮作為標誌。順治元年五月多爾袞進入北京後,即宣布京城內外軍民人等盡行剃髮以示歸順,但遭到北京人民的強烈反對,不久被迫停止。
二年五月清兵進入南京,南明弘光政權滅亡,清朝乃於六月再次頒布剃髮令。規定京城內外以10日為限,各省地方在接到命令後也以此為限,所有文武官民都要剃髮,衣冠服飾也要遵從清制,違抗者殺無赦。剃髮令的頒布及強制執行加劇了清初的民族矛盾,遭到廣大漢族人民的反對,觸發了江南地區江陰、嘉定、蘇州等地的抗清鬥爭。
順治元年(1644)五月初三日,攝政王多爾袞在給故明內外官民的諭旨中下令:"凡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髮",是為剃髮令。漢人的習俗,原本是將頭髮束在頭頂;而滿人的習俗,則是頭髮剃去前額和四周,留存頭髮編成辮子垂之腦後。強制漢人剃髮,改變民族習俗,實質是要在精神上摧毀漢人,自然引起了漢族人民的強烈反對。二十四日,多爾袞鑑於清統治尚未穩固,宣布收回成命,允許漢人照舊束髮。順治二年(1645)六月十五日,清朝在消滅了南明福王政權之後,認為自己的統治已經穩固,再次頒布剃髮令。宣布自布告發出後,京城內外軍民限十日內剃髮,各省軍民自部文到日起也限十日內剃髮。剃髮令措詞極其嚴厲:"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但是,這不僅沒有嚇倒大江南北的漢民,反而激發了他們的反抗情緒。廣大農民、工商業者,有氣節的士大夫和中小地主、總分官僚豪紳,都堅決反對剃髮。此後,隨着清軍的逐步深入,江南各地更展開了轟轟烈烈的反剃髮抗爭。
清在頒布剃髮令要求將頭顱四周的頭髮都剃掉,只留一頂如錢大,結辮下垂。在頭頂留髮一錢大,大於一錢要處死!
秦世禎《撫浙檄草》:"小頂辮髮"把頭髮剃去,只留下銅錢大一點,梳成一根小辮,叫"金錢鼠尾 "式。將四周頭髮全部剃去,僅留頭頂中心的頭髮,其形狀一如金錢,而中心部分的頭髮,則被結辮下垂,形如鼠尾.
1647年廣州剃髮易服令:"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
福州遺民所撰《思文大紀》:"時剃頭令下,閭左無一免者。金錢鼠尾,幾成遍地腥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