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
- 2021.02.18 英國政府認定新冠病毒主要有三大症狀:咳嗽、發燒、失去嗅味覺,如今英國專家認為應該把建議症狀擴及到七項,新增的四項有:頭痛、疲倦、喉嚨痛、腹瀉,倫敦國王學院指出:「若新增這4項症狀為注意要點,可提高確診數達40%。」
-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英國政府說變種病毒的七個症狀,其實我們的通報定義裡面,已經有包括發燒、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腹瀉,這些都很早就已經納進去。」
- ...根據將近3500名患者的統計發現,感染變異病毒株的患者較少有嗅覺、味覺絲喪失的情況,僅有15%的人有此症狀。
- 多數35%還是咳嗽為表現、其次32%才是疲倦、25%的人是肌肉痠痛。
- 從去年下半年出現肯特變種病毒除了傳播速度快之外,研究人員也發現病毒會在人體內產生更高的病毒量,似乎也可以解釋為什麼該支病毒株如此快速在全球擴散。
制裁(Sanctions) 對犯罪行為的強力約束,集體對集體,集體對個人,個人對個人,個人對集體(例子:如執法者/哲人/英雄/俠等對犯罪行為的處罰)。
- 基本含義為用強力管束並處罰。
- 在古文中也有剪裁的式樣、文章的體裁之意。
- 在現代政治學的意義中,制裁指標對某一國所採取的強制行動。
- 用強力管束並處罰。
- 確立制裁措施對付違反勞動法規的人。
- 將不法分子施以處分。
- 用強力管束或處罰有不法行為的人,使其不得胡作非為。
- 經濟制裁(Economic sanctions)採用斷絕外交關係以外的非武力強制性措施。
- 全面性的貿易中止、特定物資禁運、人員禁入(Travel bans),以及金融資產之凍結(Freeze)。
- 一般認為,財政、金融、貿易等領域的制裁均屬於經濟制裁。
- 經濟制裁在多數情況下,會幫助獨裁者或是暴君將臣民召集起來抵禦共同的敵人。
- 1990年代,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實施了許多制裁,但大多沒有起甚麼效果,從蘇丹到伊拉克,受到制裁的國家都隱藏起來,等待制裁的結束。
- 貿易限制也可能導致目標國家設立貿易障礙,最後使兩國的消費者和企業都受到傷害。
- 當許多國家為了一個明確的目標而聯合起來的時候,反報復威脅就會減少。
- 所有的制裁都是非約束的,因此,如果事先得到廣泛的支持,強制實施將是沒有必要的。
美國對中共科技制裁的目的
- 美國將7家中國實體列入黑名單,指它們製造超級計算機支持中國軍隊。
- 這是美國拜登政府首次採取措施加大中國獲取美國技術的難度。
- 2021/04/08中國國家超級計算中心(National Supercomputing Center)的4個分支部門和3家中國企業被美國列入黑名單。
- 這將禁止美國公司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向這些機構出口技術。
- 被制裁的中國超級計算機實體包括天津飛騰信息技術公司、上海集成電路技術與產業促進中心、Sunway Microelectronics、國家超級計算濟南中心、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國家超級計算無錫中心以及國家超級計算鄭州中心。
- 美國商務部表示,這些實體參與建造中國軍方使用的超級計算機,並促進北京開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計劃。
- 這些被制裁的實體引領中國超級計算機的發展,是中國實現芯片自給自足計劃的重要參與者。
- 美國商務部長雷蒙多(Gina Raimondo)表示,拜登政府將利用其職權,阻止中國利用美國技術來發展破壞穩定的軍事現代化行為。
- 特朗普政府曾針對數十家涉嫌將美國技術用於軍事的中國公司,其中包括手機製造商華為。
- 拜登2021/04/08的措施要求這7家中國企業獲得許可證使用美國技術,這些技術包括英特爾和其他美國芯片製造商設計的芯片基礎設施。
- 雖然黑名單禁止美國公司向中國公司提供服務和產品,但它並沒有禁止那些在美國以外工廠生產的產品。
- 台積電就是這樣的公司之一,這家總部位於台灣的公司已成為全球最先進的半導體製造商。[1]
美國加強對伊朗經濟制裁
- 因伊朗支持恐怖主義發展及行動,破壞區域和平,美川普總統於2020年1月10日簽署行政命令,加強對伊朗制裁,期能減少伊朗政府收入,以杜絕伊朗取得核子武器。
- 新增制裁產業:除原先之制裁產業及產品外,新增對與伊朗營造業、採礦業、紡織業、製造業(包括擁有、營運或貿易)之交易加以制裁,未來經財政部與國務院諮商後可新增其他對伊朗制裁之產業。
- 除經特許,美國人(包括美國人擁有、控制的實體)不得與前述產業進行交易;任何美國或外國金融機構,不得參與或協助涉及前述產業的「顯著金融交易」(significant financial transaction)。
- 金融機構:倘經美方認定有前述行為,將對相關機構凍結資產、禁止交易,外國金融機構則將被禁止於美國境內開設或維持代理帳戶或過渡帳戶。
- 個人或實體:倘被認定進行「顯著交易」,可能被列入美方「管制名單」(SDN List)。被列入SDN者於美國境內,或由美國個人或法人持有或控制之資產將被凍結,亦禁止美國個人或法人與渠等進行交易。
- 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局(OFAC)於2020年1月16日根據前述行政命令,更新伊朗制裁「常見問答」(FAQ),給予前述行政命令所指交易90日過渡期(2020年1月10日起至同年4月9日止),廠商應於過渡期內結束原有交易,在此期間內進行的新交易,將不被視為減緩行動,仍可能受美制裁。
- OFAC亦於「管制名單」(SDN List)中新增8名伊朗政權高階官員,17家伊朗鋼鐵、鋁、銅製造商,3個位於中國、塞席爾參與前揭金屬買賣網絡之實體,及1艘船舶等。
- 依據財政部制裁規定,禁止任何美國人 (包括美國公民、合法之永久居民、依美國法律登記設立之機構或法人等)與上述「管制名單」內之對象進行交易。
- 任何企圖規避或違反制裁命令之交易行為,將遭受美國政府制裁。
- 貿易局提醒我國廠商注意,在交易時應多注意交易對象,做好必要的確認工作,以避免誤觸美國相關制裁禁令,影響自身權益。[2]
目錄
參考來源
- ↑ 美國制裁中國七家超級計算機實體 中方稱美國惡意打壓. BBC news. 2021-04-09 [2021-05-25] (中文).
-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易安全管理辦公室. 美國公告加強對伊朗制裁. 經貿資訊網. 2020-01-20 [2021-05-2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