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隆亨
刘隆亨 (1936年8月 - )男,汉族,湖南祁阳县人。现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教授,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兼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委和市政府首批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全国第二批终身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2]。
刘隆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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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 | |
出生 |
1936年8月 湖南祁阳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知名作品 | 《经济法概论》、《流转税法》 |
被社会及舆论界称为“著名法学家”、“著名 经济法学家”[3]。
目录
人物简介
刘隆亨,男,汉族,1936年生。湖南 祁阳县人。1958年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律系,1959年一1960年进修于 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班。长期从事政策研究工作,改革开放后,一直从事 经济法、 金融法、 财税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以及海南特区、北京高科技开发区和国家的立法活动。现担任北京大学分校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税法学会会长、北京市社科规划办法学专家组成员。是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人物履历
1958年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1959年-1960年 进修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班;
1958年-1987年 在北京大学哲学系、政策研究室、法律系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
现为北京联合大学资深教授[4]。
社会兼职
现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财税法方向博士生导师指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法学杂志》顾问 等社会职务。
学术成就
首次提出和奠定了我国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学的基本结构。
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系统地提出了经济法的特征、基本原则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提出了经济法的基本精神是"干预与协调"的统一。
面对庞杂的部门经济法,率先提出了市场经济主体法与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与经济监督法、资源分配法的三大组成部分的理论和实务。
对经济司法最早指出经济司法是人民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等观点。
先后参加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海南经济特区、 西部开发区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起草负责工作;主持了9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研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8项。
刘隆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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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隆亨教授 |
代表性著作
《经济法简论》(1981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概论》(1984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简明教程》(1998年中央党校出版社)、《现代经济法辞典》(1992年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税法概论》(198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国际税法》(1985年时事出版社)、《以法治税简论》(198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银行法概论》(199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法》(1995年改革出版社)、《我国民主与法制的目标和道路》 (199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等。
另发表有学术见解和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论文、调查报告、对策性研究40多篇。《北京市依法治市的实践与发展调研报告》是50周年国庆献礼的精品工程项目,是中国第一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