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春
刘长春,(中国奥运第一人) 刘长春(1909年11月25日-1983年3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历任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常委、中国奥委会副主席、辽宁省体育协会副理事长、第四届辽宁省政协常委等职。1927年底就读于东北大学体育系,1932年毕业。1932年7月8日,参加了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成为第一位正式参加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1936年再次代表中国参加在柏林举行的第11届奥运会。1983年3月21日逝世。
刘长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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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9年11月25日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逝世 | 1983年3月25日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短跑运动员 |
知名作品 |
1929年破100、200米全国纪录、1932年参加第10届洛杉矶奥运会 中国奥运第一人 |
目录
人物生平
1929年5月31日至6月2日,刘长春在沈阳举行的第14届华北运动会上,打破100米、200米和400米3个短跑项目的全国纪录,成绩分别是10.8秒、22.4秒和52.4秒。 1932年6月25日外交部从国际奥会总部得到的消息,伪满州国参加奥运未得国际奥会批准,我国奥会急电要求通融报名,6月26日接获筹备会答复同意,我国报名的两位选手就是刘长春和于希渭。7月6日、7日,上海新闻界、体育界及团体,为刘长春饯行,将近2000人出席;7月8日,刘长春及宋君复自上海搭乘邮轮,出发前往美国洛杉矶,展开中国奥运首航。邮轮在7月29日抵达洛杉矶,30日下午举行了开幕典礼了。 刘长春在经过3个星期海上漂浮,体力早已大受影响,因此原来报名3个项目,他只参加100公尺和200公尺,400公尺则因体力不支,没有出场比赛。参加的两个项目,都在分组中最后一名,未能晋级。 比赛结束后,刘长春因路费不够,而无法回国,后来是在当地华侨的捐助下,才回到中国。 1933年在第5届全国运动会上,刘长春以10.7秒和22.0秒的成绩再创100米、200米两项全国纪录,夺得冠军。其中10.7秒的100米纪录保持长达25年之久,直到1958年才被新中国运动员梁建勋打破。 1936年刘长春第二次代表中国,参加第11届奥运会,由于28天的海浪颠簸,体力消耗较大,而未能取得好的成绩。 1948年8月至1949年2月,任北京东大体育系副教授。1949年3月至1950年8月,任长春师范大学副教授。1950年8月至1983年3月,时任大连工学院(今大连理工大学,现在大工校内仍有刘长春铜像)教授。 1983年3月21日,刘长春逝世,终年74岁。 [1]
个人作品
未知 田径指导法
983 田径裁判法
1987 短跑运动
获奖记录
体育类 ▪ 1936 11 参加柏林奥运会 (提名) ▪ 1932 10 参加洛杉矶奥运会 (提名)
人物评价
刘长春擅长短跑,他的技术特点是步频快、步幅大、动作向前性好。[2]
衍生作品
2008年 一个人的奥林匹克 (纪录电影)
视频
奥运影像之中国奥运人物刘长春
中国奥运第一人 刘长春 20130818
参考文献
- ↑ 1983年3月25日,中国奥运第一人刘长春逝世 新浪网
- ↑ 中国奥运传奇人物档案:刘长春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