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國
劉金國,男,漢族,1955年4月生,河北昌黎人,1975年9月入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函授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現任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
人物履歷 1976.12—1983.09,河北省昌黎縣槐李莊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
1983.09—1985.08,河北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5.08—1986.01,河北省昌黎縣劉台莊工委副書記、書記
1986.01—1986.07,河北省昌黎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3]
1986.07—1987.04,河北省昌黎縣委副書記
1987.04—1991.05,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委副書記、區長
1991.05—1992.05,河北省秦皇島市委秘書長
1992.05—1992.07,河北省秦皇島市公安局局長
1992.07—1993.04,河北省秦皇島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
1993.04—1994.11,河北省秦皇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1994.11—1995.07,河北省秦皇島市委常委、副市長、公安局局長(1994.09—1995.07,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5.07—2001.11,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其間:1996.08—1998.12,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函授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1.11—2001.12,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
2001.12—2002.12,河北省委政法委書記
2002.12—2005.03,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5.03—2009.08,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
2009.08—2014.01,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紀委書記、督察長
2014.01—2014.02,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紀委書記、督察長
2014.02—2014.10,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紀委書記、督察長(2014.07,任中央政法委委員)
2014.10—2015.04,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央政法委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紀委書記、督察長
2015.04—2018.03,中央紀委常委、副書記,中央政法委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1]
2018.03—,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委員,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
中共第十八屆、十九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副書記,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職務信息 2017年10月24日當選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4]。
2018年3月2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任命劉金國為國家監察委員會副主任。[5]
個人榮譽
2012年2月3日被評為「中國2011年度感動中國人物」。
曾獲得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河北省優秀人民公僕、優秀共產黨員、廉政公僕等榮譽稱號。[2]
2010年,被國務院記個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