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彪
刘永彪,男,1964年出生,安徽省南陵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用笔名刘浪、彪子、一沙等。1985年在合肥市文联主办的《未来作家》期刊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1994年在知名文学期刊《清明》上发表短篇小说《青春情怀》,成为南陵县第一个在该期刊发表小说的作者。
刘永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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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彪 | |
出生 |
1964年出生 安徽省南陵县人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知名作品 | 《青春情怀》《未来作家》 |
2017年8月,在11·29湖州旅馆抢劫杀人案发生22年后,刘永彪进入了警方视线,8月10日晚,刘永彪被警方锁定,8月11日凌晨一点,专案组民警在刘永彪的家中将其抓获。 2018年7月30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永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要成就 2005—200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三等奖 代表作品 《青春情怀》《一部电影》
目录
人物经历
刘永彪上初中时专习写作,兴趣愈发浓厚,即使面临升学考试的压力,他也尝试着以课文为摹本进行练笔。高考落榜后,刘永彪正式走上文学创作之路。侦办此案的民警从村支书那里了解到,高中毕业的刘永彪买了一台相机,经常给人拍照,后来搞一些文学创作,写些诗歌和小说。
1985年在合肥市文联主办的《未来作家》期刊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
1994年在知名文学期刊《清明》上发表短篇小说《青春情怀》,成为南陵县第一个在该期刊发表小说的作者。 此后,刘永彪曾自费到鲁迅文学院学习创作,获得结业证书。
2005年,他的中短篇小说集《一部电影》由作家出版社出版,这他带来了极大声誉——2009年被安徽省授予2005—200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三等奖,此奖项被业界称为“安徽文学奖”,是安徽省最权威的文学类评奖。刘永彪成为芜湖市第一个获得该奖的农民作家。
2010年3月,芜湖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和南陵县作协举办了刘永彪《一部电影》作品研讨会,研讨会肯定了刘永彪的生活态度和写作态度,认为作家有深厚的文字表达功力和底层生活经历,不管小说还是散文,都具有真实的力量,这样的作品才能经受住时间积淀的考验和美学评判。 此后,刘永彪先后出版散文集《心灵的舞蹈》、电影剧本《门与窗》以及28万字长篇小说《难言之隐》。
2013年7月加入中国作协。
2014年11月,刘永彪创作的25万字历史演义小说《行者武松》由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第二年改编成50集电视连续剧的剧本。
人物事件
抢劫杀人
2017年8月上旬,在11·29湖州旅馆抢劫杀人案发生22年后,案件侦查工作终于获得突破。安徽南陵的刘永彪,一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作家,进入了警方视线,8月10日晚,刘永彪被警方锁定。8月11日凌晨一点,专案组民警在刘永彪的家中将其抓获。 提起公诉 2018年5月2日,湖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一审开庭
2018年6月7日,案件一审在湖州市中院开庭。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两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量刑等问题展开辩论。检方认为,两名被告人杀人事实有在案证据予以证实,应当以抢劫罪对两人定罪处罚,并依法判处死刑。 刘永彪的辩护人认为,刘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次于汪维明,请求从轻处罚。此外,刘永彪的辩护人提交其文学作品获奖证书和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证,以证明其案发后已改过自新。 案件宣布择日宣判。
一审判决
2018年7月30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永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