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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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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川生,女,漢族,1950年12月出生於四川,籍貫山西,1968年8月參加工作,1975年畢業於清華大學自動化系,1984年在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讀研究生,獲工學碩士學位。 曾任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副部長級)[1]

2021年7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12月30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川生開除黨籍處分[2],按六級職員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目錄

基本信息

人物說明----北師大黨委原書記

民 族 ---- 漢族

出生地點----四川省

出生日期----1950年12月

國 籍 ---- 中國

職   業 ---- 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

主要成就----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3]

畢業院校----清華大學

目錄

1人物履歷 2任免信息 3社會兼職 4人物事件 5人物成就

人物履歷

1975年,畢業於清華大學自動化系;

1984年,在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讀研究生,獲工學碩士學位。歷任清華大學教師、團委副書記;

1985年11月,調入國家教委工作,歷任國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副處長、處長;

1990年11月,任駐英國使館教育處一秘;

1994年09月,歷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副書記、副社長、代理黨委書記;

1997年02月,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書記兼副社長;

1999年02月,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書記兼社長;

2003年02月,任駐美國使館教育處公使銜參贊;

2005年06月,任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副部長級);

2016年11月,不再擔任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職務。

中國共產黨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2012年黨的十八大列席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在北京師範大學宣布了中共中央的任免決定,因年齡原因,劉川生不再擔任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職務。

社會兼職

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副會長、全國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會會長、全國出國留學工作研究會理事長、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副會長、國家漢辦孔子學院總部人力資源促進專項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曾任中國女企業家協會常務理事。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7月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1年12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川生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識淡漠,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不擔當不作為,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特別是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接待,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利用任職高校的公共資源,為親屬謀利斂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入學入職等方面謀取利益,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

劉川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劉川生主動投案後,能夠如實交代自己的問題,主動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減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川生開除黨籍處分,按六級職員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人物成就

工作成就

有外交工作經歷,曾任中國駐英國大使館教育處一秘、中國駐美國大使館教育處公使銜參贊等職。在美期間,創建北美第一所孔子學院。

社會兼職

擔任中國教育發展戰略學會副會長、全國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會會長、全國出國留學工作研究會理事長、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副會長、國家漢辦孔子學院總部人力資源促進專項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曾任中國女企業家協會常務理事。

研究領域

主要研究領域為高等教育管理、高等教育政策以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近年來圍繞高等教育改革、教育創新與創新型人才培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國內核心期刊和國際會議上發表論文30餘篇。承擔200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科學發展觀引領下的教育創新與創新型國家建設重大問題研究」等。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