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宰
劉宰 |
本 名: 劉宰 別 名: 漫塘病叟 字: 平國 號: 漫塘病叟 所處時代: 紹熙元年 出生地: 金壇人 出生日期: 1240年 主要成就: 紹熙元年舉進士,調江寧尉 |
劉宰(1167—1240)字平國,號漫塘病叟,鎮江金壇(今屬江蘇)人 。紹熙元年(1190)舉進士。歷任州縣,有能聲。尋告歸。理宗立,以為籍田令。遷太常丞,知寧國府,皆辭不就。端平間,時相收召譽望略盡,不能舉者僅宰與崔與之二人。隱居三十年,於書無所不讀。既卒,朝廷嘉其節,諡文清。宰為文淳古質直,著有《京口耆舊傳》九卷、《漫塘文集》三十六卷,《四庫總目》又作有語錄,並傳於世。
目錄
人物生平
劉宰,字平國,金壇人。20歲行冠禮後,進入鄉學就讀,他表現突出特異,在遠離或接近、獲取和捨棄等行為上不隨便苟且。紹熙元年考取進士,(後)調任江寧縣尉。江寧地方巫術之風盛行,劉宰下令同一保伍的鄉親鄰里互相檢舉監督,(那些巫祝)大都改行務農。遇到乾旱年景,他遵循太守之命在邊境賑災救荒,大多數災民都被救活了。有人再以「真武法」「空雲子」「寶華主」為號,用妖術惑眾,他一律堅決地取締禁止。他寫下這樣的座右銘:「不輕易地發布文告,不輕易地動用刑罰。」因事出城,他與差吏士卒吃同樣的蔬菜喝一樣的水。離職時,箱子裡只有與主簿趙師秀的酬唱詩而已。(後來)調任真州司法官。詔令入仕者禁絕偽學,不讀周惇頤、程頤等人的書,才能考試,劉宰慨嘆道:「平生所學的是什麼呢?頭可以被砍斷,這種情形不可行。」最終沒有參加。
他被授予泰興縣令之職,有(一個)殺人案,卷宗上寫道:「在神廟裡禱告,已經殺了一個人,刀忽然跳了三次,就殺了三個人,這實在是神教我(殺的人)啊。」(劉宰)為此向州里請求,搗毀了那座神廟,(並且將那位殺人犯)斬首來示眾。鄰縣有人在本縣邊境租牛,租用者與牛主人是姻親,趁着主人家辦喪事,租牛者竊取了租牛契據逃跑了。過了一段時間,牛主人的兒子去討要租金,租牛者就說,那條牛已經被賣很久了。牛主人的兒子連續多年向官府告狀,卻沒有契據能作證,官府又因為是鄰縣的事而擱置不查辦。到現在他向劉宰提出訴訟,劉宰說:「你的牛(已經)丟失十年了,怎麼能夠一下就能找回來呢?」劉宰於是就找來兩個乞丐,給他們吃飽了,告訴他們事情緣由,假託其他事把他們關進牢房。審訊他們,乞丐謊稱自己偷牛出賣,(劉宰派人)帶着他們去那戶人家指認查看。那租牛者說:「這牛是我通過某人租的。」乞丐竭力堅持自己的說法,於是那人出示契據,一起拿着到官府。(真相大白以後)偷契據的租牛人十分沮喪,只得歸還牛和租金。一戶有錢人家丟了金釵,(當時)只有兩個女僕在家。把她們遣送到官府後,(她們)都認為自己是冤枉的。劉宰讓她們各手持一根蘆草,說:「沒偷金釵的,明天早晨蘆草自然還像原來一樣;真的偷了金釵的,那麼蘆草會比今天長出兩寸。」第二天早晨再看,一根蘆草像原來一樣,另一根則短了兩寸。隨即審問,罪犯果真服罪。有個婆婆狀告兩個媳婦都不贍養她,劉宰找來那兩個媳婦,讓她們與婆婆共處一室,有人送食物給媳婦卻不給婆婆,再悄悄地觀察,(發現)一個媳婦每次都把自己的食物給婆婆,婆婆還喝斥她,另一個則相反。像這樣連續觀察多日,就了解了實情。
父喪,免,至京,韓侂胄方謀用兵,宰啟鄧友龍、薛叔似極言輕挑兵端,為國深害,迄如其言。為浙東倉司干官,職事修舉,亟引去,默觀時變,頓不樂仕。尋告歸,監南嶽廟。江、淮制置使黃度辟之入幕,宰辭曰:「君命召不往,今矧可出耶?」嘉定四年,堂審召命且再下,不至。時相亦屢諷執政、從官貽書挽宰,宰峻辭以絕。俄題考功歷,示決不復仕。 理宗初即位,以為籍田令,屢辭,改添差通判建康府,又辭,乞致仕,乃以直秘閣主管仙都觀。拜改秩予祠之命,辭秘閣,不允。端平元年,升直寶謨閣,祠如故,且盡還磨勘歲月。未幾,遷太常丞,郡守以朝命趣行,不得已勉就道,至吳門,拜疏徑歸。一時譽望,收召略盡,所不能致者,宰與崔與之耳。帝側席以問侍御史王遂,且俾宣撫。遷將作少監,又以直敷文閣知寧國府,皆不拜。進直顯謨閣、主管玉局觀,帝猶冀宰一來也。召奏事,訖不為起。尋卒,鄉人罷市走送,袂相屬者五十里,人人如哭其私親。[1]
劉宰方正剛直,明智敏銳,仁慈寬忍,對父老鄉親施以恩惠,他所做的功業事跡實在是很多。設置了義倉,創建了義役,幾次三番地煮粥給飢餓的人充飢,從冬天到夏日,每天要供應一萬多人,柴米、衣物、藥物、棺槨壽衣之類,不請求就不會獲取。有人無田可耕,有人無屋可居,有人子女成年而沒能婚嫁,他都心情急切,積極主動地去辦理,就像做自己的事一樣盡責。(遇到)橋樑損壞,道路不暢,即使工程量很大,他也必定率先捐出資財,倡導修繕,並督察工程進展。劉宰對自己家的生計安排理一向淡泊,(但是)見到和義之事一定去做,既竭盡全力,(又)接着自己借貸來做,孜孜不倦。他還定下折繳麥稅的錢額數量,把縣裡的斗、斛都改為國家規定的標準,(註:以前縣府里收稅糧常是大斗進小斗出,)搗毀泛濫多餘的祠堂84座,但凡是可以告於官府、有利於父老鄉親的事,他沒有不做的。
劉宰隱居三十年,一生沒有特別的嗜好,只是無書不讀,已經用盡時日與學力,仍然端坐桌前來待學深究,雖然廣泛地考證(所有的)訓詁注釋,但是內當得到一些新的材料還是特別珍惜。有《漫塘文集》、《語錄》二書流傳於世。
人物軼事
- 劉宰為泰興令時,當地百姓報案遺失金釵。案發現場只有主人的兩名仆妾在,經過審訊,兩人矢口否認行竊。劉宰命兩人分別各拿一隻葫蘆,說:「這葫蘆有靈,如果不曾偷取金釵,明天葫蘆的大小不會改變;若是偷了金釵,那手上的葫蘆就會長大兩寸。」第二天劉宰命兩人各自拿着葫蘆前來,其中一隻不變,另外一隻卻少了兩寸,原來那偷金釵的仆妾害怕葫蘆長大,所以事先切去兩寸。
- 鄰縣有人在本縣租過一頭牛,並趁牛主家辦喪事的機會偷走了租約,這樣出租人就沒有證據要回牛了。牛主的兒子告了十年,但都因為沒有租約,又涉及鄰縣,官府一直沒有處理。劉宰上任後,牛主的兒子又來告狀,劉宰說:「牛失十載,安得一旦復之。」他找來兩個乞丐,要他們承認曾偷牛倒賣,押着他倆到租牛人家,指認租牛人買了他們偷來的牛。租牛說:「吾牛因某氏所租。」乞丐一口咬定這是他們偷來的牛。租牛人急了,把契約拿出來證明牛是租的。差人把雙方帶回縣衙,大堂之上,租牛人這才明白中了計,只好把牛還給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