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傳莉
冷傳莉 (1969年8月 - ) 女, 1991年6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系,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澳大利亞國立大學高級訪問學者。貴州大學博士生導師。曾任貴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貴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現任貴州大學法學院院長[1]、黨委委員、法學教授、民商法學碩士生導師[2],貴州大學民法經濟法學研究所所長。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冷傳莉 | |
---|---|
現任貴州大學法學院院長、黨委委員 | |
出生 | 1969年8月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 |
知名作品 | 《論民法中的人格物》 |
目錄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優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貴州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帶頭人、貴州省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非常任委員、貴州省人大常委會諮詢專家、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貴州省法學會副會長、貴州省仲裁研究會副會長、貴州省企業法制研究院副院長[3]、貴陽仲裁委員會資深仲裁員、貴州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特邀研究員等。
科研成果
在具有全國影響的法學核心期刊《中外法學》、《法學》、《政治與法律》、《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政法論壇》及《法制日報》、《貴州日報》、《中國商法年刊》等刊物上發表了高水平專業論文三十餘篇。形成了系統的人格物理論體系。著有《論民法中的人格物》,主編《商法學》、《商法原理》等三部;先後主持司法部研究課題、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招標課題、中國法學會、中國行為法學會部級研究課題等十餘項省部級課題,並擔任了地方性法規《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貴陽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草案)的起草課題組負責人。多次榮獲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寶鋼優秀教師獎[4]、貴州省高等教育教學名師獎和省級教學成果獎等多項省部級獎項。
《律師眼中的好法官》一文被《光明日報》論點摘編;發表於《中外法學》之《論捐款餘額所有權歸屬》先後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和中國民商法律網、北大法律信息網等國內法學界知名網站轉載,並獲得貴州省第七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發表於《法學》之《論民法上人格物的確立和保護》一文在民法學界開闢了一個全新的研究領域,榮獲貴州省人民政府頒發的貴州省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論文類三等獎。
主持司法部研究課題《西部法律人才的現狀、發展和保持問題研究》和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大招標課題《貴州省預防和抗擊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體制機制研究》。曾於《貴州法制生活報》開設題為"法律的成長"個人專欄,應邀擔任貴州和貴陽電視台法制欄目特邀點評嘉賓。主講的《民法學》課程獲貴州大學校級精品課程和省教育廳精品課程。2004年國務院法制辦授予全國優秀仲裁員稱號;2006年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授予貴陽市優秀仲裁員稱號;2006年貴州省教育廳授予貴州省高等教育教學名師獎;2007年獲貴州大學優秀教師稱號。2008年獲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2007年7月特邀為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解讀與反思》法制專題講座,受到一致好評。
現主持研究課題:2012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法學語境下人格物的法理詮釋與制度建構研究 》。
國際交流
參加"2011年海峽兩岸民法高端論壇--第九屆民法典學術研討會",受邀作大會主題報告《人格物與一般人格權的內在契合》,得到海峽兩岸民法學者的高度評價;參加由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科、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復旦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東亞侵權法學會共同舉辦的"侵權法的借鑑與融合國際研討會",受邀作大會主題報告《論人格物之實體與程序制度的建構》,獲得海內外學者的好評。
參考來源
- ↑ 冷傳莉教師簡介 ,貴州大學, 2018-12-06
- ↑ 冷傳莉 ,名人簡歷網
- ↑ 貴州大學法學院院長 冷傳莉 ,天下冷氏網, 2017-03-19
- ↑ 冷傳莉:貴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新浪網, 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