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牧
冀州牧,古代官名。是指冀州的最高官员,古代以九州之长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汉武帝时设十三州部,每部设一刺史,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后废置无常。 冀州牧,冀州的最高官员.
古代以九州之长为“牧”,“牧”是管理人民之意。汉武帝时设十三州部,每部设一刺史,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后废置无常。东汉灵帝时,为镇压农民起义,再设州牧,并提高其地位,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如汉末刘表为荆州牧,袁绍为冀州牧,都等于割据政权。以后历代设都督、总管、节度使等,州牧之名即废。唐宋时惟京师或陪都地方最高长官以亲王充任者,尚称为“牧”,其他州牧之名均废。清代往往借作知州的别称,实际上远非东汉州牧之比了。
冀州,是汉籍《禹贡》所描述的汉地九州之一 。《尚书·禹贡》记载,大禹分天下为九州,其中即有冀州,位列九州之首,包括现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北部、及辽宁省与内蒙部分地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