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省 (中华民国)
兴安省 |
中文名: 兴安省 外文名: Xing'an Province 行政区类别: 省 所属地区: 东北 地理位置: 内蒙古东北部 面 积: 264000 km² 下辖地区: 1市、7县、11旗 政府驻地: 海拉尔市 人口数量: 约 32.76 万 方 言: 东北方言、蒙古语 |
兴安省(省名由来:兴安系满语),是中华民国在抗战胜利后设的东北九省的其中一省,简称兴,面积约26.4万平方公里,人口1947年调查为327563人,是当时中华民国人口最少的一个行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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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概况
兴安省全省疆域约等于现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部分地区。面积约为26.4万平方公里,人口1947年调查为32万7563人,是当时中华民国所辖人口最少的一个行省。 兴安省北与俄罗斯,西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南与辽北省,东与黑龙江省、嫩江省相邻。 大兴安岭横穿中部,东部为东北平原,西部为蒙古高原延伸。境内主要有嫩江、额尔古纳河、克鲁伦河等河流和呼伦湖、贝尔湖等湖泊。
历史沿革
兴安省所辖区域,自古即为游牧民族牧场,境内大兴安岭为古代鲜卑族居住之地。清代时,这里划归黑龙江将军管辖,光绪33年(1907年)设黑龙江省,亦为该省辖区。1932年,该地被日军侵占,随后沦为伪满洲国领土。 1945年8月15日,日军投降。9月上旬,国民政府在重庆宣布划分东北为九省二市,并任命吴焕章为兴安省主席,主持组建兴安省政府,并在重庆成立兴安省政府筹备处,开始策划接收工作。而中共在苏联的协助下,率先进入东北。11月17日,苏联通知中共地方领导机关和武装力量撤出哈尔滨,将城市政权移交给国民政府接管。为避免冲突,在中共北满分局书记陈云主持下,11月22日,中共北满分局、松江省委、省军区等全部撤至宾县。 1946年1月,吴焕章与松江省主席关吉玉、黑龙江省主席韩俊杰及哈尔滨市市长杨绰庵赴哈尔滨市成立各省、市政府办事处。4月,苏联红军撤出哈尔滨,各省、市政府办事处也随同苏军撤出哈尔滨。中共东北民主联军派遣山东部队第七师和359旅一部于28日攻下哈尔滨市,于5月成立兴安省人民政府,下辖兴安、哲里木、那文木仁、呼伦贝尔4盟,共29旗、县。同年9月,呼伦贝尔盟改为自治区。10月,在海拉尔市成立呼伦贝尔自治政府。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撤兴安省,所辖盟旗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吴焕章率部分人员赴沈阳建立省政府办事处,始终未能赴省境办公。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兴安省政府灭亡。
行政区划
1947年6月,国民政府公布东北九省行政区域,其中兴安省省会为海拉尔市,辖有1市、7县、11旗,因省境较小,不设行政督察区。由于抗战结束后全省已被中共东北民主联军解放,国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区划并未得到执行。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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