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罰息
全額罰息是指在還款最後期限超過之後,無論當月信用卡是否產生了部分還款,發卡行都會對持卡人按照總消費金額計息。全額罰息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也可能給用戶帶來一些麻煩,因為沒有按時還款,而被收取高額利息和滯納金就是其中之一。2012年10月28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對這一現象進行了報道,同時,專家也認為信用卡罰息制定得相對偏高,全額罰息的規定不盡合理。信用卡滯納金大大超過本金的情況,說明銀行在信用卡未還款的懲處收費上有失公平。2013年7月1日起,中國銀行業協會修訂的《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正式執行,公約要求銀行在信用卡還款上,至少「晚3天差10元以內的」,都可視為按時還款。
2018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
全額罰息是指在還款最後期限超過之後,無論當月信用卡是否產生了部分還款,發卡行都會對持卡人按照總消費金額計息。比如您上月刷了1000元信用卡,已經還了900元,雖然剩下100元沒還,但是銀行每天仍然按照1000給你計算利息。
那麼問題就在這裡,有很多人表示不滿。我明明只差銀行100元,你給我按1000元算利息。2012年10月28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對這一現象進行了報道,同時,專家也認為信用卡罰息制定得相對偏高,全額罰息的規定不盡合理。於是這麼幾年來,圍繞這個話題的討論都很多。
2018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徵求意見稿。此次徵求意見稿對全額支付利息條款問題給出了兩種方案。
方案一是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並已償還最低還款額,其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方案二是發卡行對「按照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應按照全部透支額收取從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條款未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發卡行雖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但持卡人已償還全部透支額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數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該意見稿並未明確提出不能進行全額罰息。由於目前大部分商業銀行的信用卡罰息並未超過36%,所以並沒有觸及政策底線。而且全額罰息作為銀行的一個業務點,也起到一些支撐作用,在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不會主動取消或改為按剩餘欠款計息。
據小編了解,現在很多銀行也確實未取消全額罰息。很多銀行經理也明確表示,現在還沒有收到取消全額罰息的通知。
所以雖然從我們內心深處是覺得全額罰息確實坑xx,但是在短時間內肯定不會消失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