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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國徽)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 的圖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的綜合辦事機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領導下工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目錄

沿革

1954年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同時成立。1954年辦公廳成立時,下設五室一局二處:法律室、民族室、人民接待室、編譯室、顧問室、典禮局(前身是1949年設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典禮局)、秘書處、總務處。1955年增設研究室。

1956年,撤銷顧問室,增設國際議會活動辦公室。1958年後,撤銷研究室、編譯室、典禮局、國際議會活動辦公室、總務處。1958年7月,將秘書處改為秘書室。1965年,將辦公廳秘書室下設的外事組改為外事室,辦公廳由此下設五個室:法律室、民族室、人民接待室、秘書室、外事室。

文革爆發後,1966年8月,康生徐冰劉寧一、周榮鑫組成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領導小組,主持常委會機關工作。1968年6月,根據中共中央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和全國政協機關實行軍管,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設立軍管組。1969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在湖北沙洋設立五七幹校,大部分人員被下放到五七幹校勞動,法律室、民族室、人民接待室、秘書室、外事室隨之停止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在北京成立留守處, 在軍代表李啟煌領導下處理日常工作。1973年3月軍管組撤離。

1975年1月13日至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同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在人民大會堂恢復辦公,常委會下設民族政策研究組、宗教政策研究組、辦公廳,辦公廳下設秘書組、外事組、政法組、總務組。

1978年2月26日到3月5日,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恢復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辦公廳下設秘書組、外事組、政法組、總務組、信訪組。1979年設立機關紀委。

1980年,全國人大辦公廳下設各組改名為室,總務組劃歸秘書室,調整為四個室:秘書室、政法室、外事室、信訪室。1981年增設研究室,共計五個室。

1983年6月6日到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在全國人大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和民族法律、財政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外事、華僑6個專門委員會。辦公廳下設秘書室、政法室、信訪室、外事室、研究室。1983年室改名為局,政法室更名為聯絡局,成為四局一室:秘書局、聯絡局、信訪局、外事局、研究室。1986年5月增設行政管理局。1987年7月增設新聞局、人事局,成為七局一室。六屆人大一次會議以後,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為局級單位。後來,秘書局拆分為秘書一局、秘書二局,行政管理局改為機關事務管理局,還設立了離退休幹部局。1988年,人民大會堂管理局[2]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劃歸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管理。

按照中共十五大關於推進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全國各級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群眾團體機關從2000年開始分別進行機構改革。2000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關於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機構改革的意見》(中發〔2000〕18號)下發。按照中央精神,全國人大機關各工作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辦事機構職責作適當調整,重點理順辦公廳研究室與部門專門委員會辦事機構、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內設機構與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內設機構的職責關係,將資料管理、後勤服務和辦刊等工作劃轉事業單位承擔。此次改革,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對人員編制適當精簡,把精簡人員編制與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充實了專門人才,加強業務工作力量,優化了幹部隊伍結構。

2007年3月,撤銷秘書二局,將秘書一局重新改為秘書局。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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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