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列納公寓
克列納公寓舊址,又稱克烈納住宅舊址、總督牧師宅第舊址,位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德縣路3號,建於1902年,最初業主德國商人哈拉爾德·克列納,督署牧師威廉·舒勒曾在此居住,現為市南區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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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特色
德縣路3號建築面積407.39平方米,地上1層,設閣樓及地下室。亂石牆基,臨街西南立面建有富於變化的裝飾性山牆,紅瓦坡屋頂開老虎窗,東南立面山牆有仿木桁架結構裝飾,設有全木製陽台。一樓設有木製明廊。主入口位於西北側,室內為木板地面,設木製樓梯及雕花扶手,樓內有客廳、廚房、臥室等。
歷史
德縣路3號住宅最初為德國商人哈拉爾德·克列納(Harald Kliene)於1902所建,克列納在大鮑島經營一家進出口公司,其住址也在大鮑島,此處住宅僅用於出租。1902年4月1日,同善會(魏瑪傳教會)傳教士威廉·舒勒(Wilhelm Schüler)出任督署牧師(Gouvernementspfarrer),並從遠離市中心的魏瑪傳教會住宅遷居,在克列納的公寓租房居住。1904年,舒勒辭去督署牧師一職,遷回魏瑪傳教會住宅,前後在該樓居住僅約一年半[1]。後來,克列納將該樓賣給德國人多克爾(J. Döcker)。據稱1914年後該樓曾為某私人醫院,1949年收歸國有,曾為青島市勞動局辦公地址。該樓現為民居。2000年,該建築以「總督牧師宅第舊址」之名列入第一批青島市歷史優秀建築。2012年11月6日,該建築以「總督牧師住宅舊址」之名列入市南區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名錄[2]。
參考文獻
- ↑ 王棟. 路德維希·溫特與督署牧師住宅. 青島早報. 2017-03-12.
- ↑ 市南區文化和旅遊局. 市南區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名錄. 青島市市南區政務網. 2019-07-03 [2020-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