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
基本介紹
詳細解釋
兒子的妻子,又稱兒媳婦兒,也就是兒子的老婆,養子的老婆也叫兒媳。
兒媳必須贍養婆婆嗎
喪偶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根據上述規定,贍養人的範圍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而不包括兒媳、女婿,即法律並沒有規定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負有贍養義務。
雖然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是協助的義務不是贍養義務,而且這一規定只適用於夫婦關係存續期間。如果贍養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關係,或者贍養人死亡,那麼配偶一方協助贍養的義務也就自動解除了。
所以,在你父親死亡後,你母親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過,從《繼承法》第12條有關「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規定看,我國法律還是鼓勵喪偶兒媳贍養公婆、喪偶女婿贍養岳父母的。
兒媳贍養義務有哪些:
1、法律上兒媳對公婆是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的。
2、正常情況下,如果兒媳有能力撫養這個孩子,兩位老人也無須對孫女承擔撫養義務。
3、兒子去世對其留下的遺產,老人有權要求與兒媳、孫女共同分割繼承。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撫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因此,喪偶兒媳在法律沒有這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