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存款
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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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存款和委托存款的区别
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
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
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金融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按指定的对象和用途,代为运用和管理交付的资金称为“委托存款”。
委托存款是金融信托资金来源的一种形式,其实质是委托贷款或委托投资的保证金,因而它是与委托贷款或委托投资相对应和相结合的一种存款人,委托人多是为贷而存的,这项资金的支配和运用权限是属于委托者。
委托存款的对象和范围很广,凡需要委托金融信托机构代为发放贷款或投资的单位,均可以向金融信托部门提供委托存款。在我国,目前委托存款主要有财政部门委托基金、科研部门委托基金、企业主管部门委托基金。
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预期年化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信托存款一般分为两大类:普通信托存款和特约信托存款。其预期年化利率由两部分组成: (1)约定的保本保值预期年化利率。这部分预期年化利率与银行存款的固定预期年化利率相同,由金融信托部门照章支付; (2)分红。这是金融信托部门根据各单位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于会计年度决算后支付。
风险和预期年化收益:储蓄存款的利息是固定的,风险较小,但预期年化收益较低。而资金信托不能承诺最低预期年化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是浮动的,预期年化收益较高。[1]
2、财产清理:银行破产时,储蓄存款、贷款作为破产清算财产统一参与清算;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清算财产。也就是说,信托公司终止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并不终止,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以保护信托财产免受损失。
3.资金信托与分红保险的区别
在预期年化收益方面,分红保险的预期年化收益来源为保证预期年化收益和分红,其保证预期年化收益低于银行存款的预期年化利率。而信托预期年化收益来源于信托项目运做,历史预期年化收益高于存款预期年化利率。
在投资渠道方面,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相当广,既可以投资证券,也可以投资实业,而分红保险的投资范围目前只限于银行存款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