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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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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业是个专用术语。

随着社制度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中国的汉字也在不断演化着,从最初的甲骨文[1]渐渐发展到了小篆[2],后来文化进一步发展后,才出现了”汉字”这种说法。

目录

名词解释

信息服务业是一个涉及信息生产、信息传输、信息分发与信息供给等众多领域的综合性行业;其产业价值链包括用户、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和内容提供商等多个环节,涵盖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领域。

信息服务业与信息产业是密不可分的,它涉及信息产业中除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之外的大部分细分领域,信息服务业在信息产业中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力在不断加强,渗透范围逐渐加大。因此,首先应从信息产业的结构层次研究信息服务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地位。

总体上来讲,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得益于产业价值链中各环节的相互推动、市场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和规模经济情况下服务提供成本及用户使用成本的降低。

信息服务的五个基本要素

开展信息服务包括五个基本要素:信息用户、信息服务者、信息产品、信息服务设施、信息服务方法。

(1)信息用户:是信息接收者,是信息服务的对象,是信息产品的利用者,是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需求动力;

(2)信息服务者:是从事信息服务的各机构及机构中的有关人员,是信息服务的主体,它通过选择、加工、提供信息产品来满足用户的信息需要;

(3)信息产品:是指信息服务者收集、整理加工的各种已知的或潜在的社会信息、科学知识及科研成果,它构成了信息服务区别于其他服务的本质特征;

(4)信息服务设施:是信息服务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手段,包括计算机、通讯设备、复印机、图书流动车等技术设备以及阅览室、情报咨询室、照排室等服务场所;

(5)服务方法:是指开展信息服务中的各类操作技巧、方式、程序,如索引技术、软件技术、视频技术等,它是实现信息服务效能的必备“软件”。

信息服务业的分类

狭义的分类:

信息产业部2003年颁发的《电信分类目录》将信息服务划分为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此分类中,信息服务是电信服务中的一项增值业务。从信息产业部目前的职责看,信息服务业不仅应包含传统电信服务、互联网业务和软件服务,随着未来三网融合的发展,还应包含广播电视。

广义的分类:

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根据《暂行规定》,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三者包括的范围对应于通常意义上的信息服务业。从行业小类看,信息服务业包括电信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相关服务、软件相关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相关服务、新闻出版相关服务、图书馆与档案馆相关服务。

现代信息服务业的主要特点

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大,有利于资源的合理流动,有利于新技术的快速推广,有利于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有利于减少投资的浪费,有利于市场竞争的有序化。从生产者角度看,信息产品生产的成本较高,但具有极大的边际效益;从需求者角度看,信息市场越发达,获取的信息价格就越低,信息也越全面,对决策就越有把握。当然,在信息市场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市场竞争往往更加激烈,企业较难以获得超额利润,因而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重视技术的自主研发,从而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

信息产业链

产业价值链中各环节的推动是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构成了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的主要环节。在各环节中,网络运营商又是目前主要的推动力量。运营商投入大量资金为信息服务业搭建相关服务平台;内容提供商积极与运营商合作,提供更加丰富的内容产品;服务提供商为整个产业价值链设计、搭建起一个运行支撑平台,从系统保障方面提供了支撑服务,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市场需求量的不断扩大推动了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在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搭建的过程中,随着产业的发展和用户的不断成熟,产业价值链由以生产为中心的业务导向型转向以产品为中心的消费导向型,形成产业价值链的良性循环。作为内容产品的提供方,内容集成商和内容提供商通过与消费者沟通,加强了消费和生产、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相互促进,使得消费者的需求能够得到不断满足,从而会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需求反过来又会引致供给的增多,二者的相互促进不断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另外,北京是信息企业云集之地,企业间的竞争使得产品技术不断改进,成本逐步降低,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这些都会对消费需求的增长起到促进作用。

信息产业园的完善使得信息企业逐步呈现规模经济,企业间交易成本、企业与用户间服务产品使用成本降低。在北京,以中关村为龙头的高科技信息产业园一方面聚集了北京市科技、智力、人才和信息资源,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的发挥大大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了北京信息服务企业的竞争优势。

在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中,虽然网络运营商占据着市场主导地位,上游可以联络设备制造商,下游整合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一起为最终用户提供网络接入服务,但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的核心在于信息内容的制造和提供,即内容制作商、内容提供商和内容集成商三个角色。

产品内容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技术。即技术是驱动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发展的重要动力,尤其是在最初的产业化阶段,技术在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上处于主导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发展进入稳定发展期,技术应用开始平民化,技术对产业价值链的推动作用减弱,此时,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的需求,转而成为推动产业链发展的主要动力。目前,我国在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上的层次较低,龙头企业与大型跨国公司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强合作,集中优势力量,在产业发展上循序渐进,在加强服务业竞争优势的同时,注重向制造业的渗透,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制造业融合发展,形成“自主研发—特色生产—专业服务”一条龙路线,努力打造与国际知名跨国公司相竞争的品牌企业。

世界各国重视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原因

随着人类社会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全世界都面临着严峻的能源危机。如何既发展经济又减少能源消耗,成了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一大难题。对此,许多专家认为,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一条通向光明未来的道路。

服务业是“绿色产业”,尤其是现代信息服务业,它的知识、技术密集程度高,对传统原材料消耗却很少。在目前看来,只有加大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投入,用“软性投入”替代工业经济模式中能源、资源等“硬性消耗”,才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发展现代服务业所带来的高盈利、高附加值和高科技人才,也是世界各国重视该行业的重要理由。2005-2006年,印度信息产业服务业中,服务外包出口63亿美元,与上一年的52亿美元相比,增长21%。仅服务业就支撑起印度全国经济总量的1/3。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