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正华
基本信息
人物说明----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国 籍 ---- 中国
职 业 ---- 律师
简介
侯正华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菏泽市"十佳律师"。
1996年度曾获省级二等功。
菏泽仲裁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刑辩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人物简介
侯正华,男,山东省定陶区人。1985年考入山东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定陶县法律顾问处做律师工作。
工作期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进修,获法学学士学位。
毕业后仍然从事律师工作,
1994年参加菏泽地区政法委举办的社会治安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获优胜奖,代表菏泽地区政法系统参加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知识大赛获二等奖,
1996年度和2000年度连续两届被评为菏泽地区"十佳律师"称号,
1997年度荣记山东省人民政府个人二等功,
1998、1999年度获菏泽地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并荣获人民满意的律师称号,被当地媒体以"青年律师的领头雁"予以报道。
2009年度被评为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并荣获个人二等功。
2002年10月份与他人成立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
2010年5月份签约到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
现为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刑辩专业委员会委员,菏泽市知名人士协会首批会员,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教育背景
山东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毕业(1987)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进修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
山东省发改委、司法厅律师从事企业改制法律事务培训班结业(1995)
执业经历
菏泽市律师协会会员,维权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刑辩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87年7月毕业后分配到山东省定陶县法律顾问处做律师工作,
1989年更名为定陶县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
1993年更名为菏泽青天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律师。
2000年更名为山东九州苑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并主持工作、律师,期间,个人撰写的《试论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一文被推荐位司法制度恢复二十周年献礼文章,并获省级三等奖。
所撰写的《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意见》、《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定位》、《律师文化漫谈》、《离婚案件中的法律救济不足》等多篇文章被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这期间承办了号称山东第一打黑案济宁市微山县的涉黑案件的辩护,一度轰动。
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题词"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勉励。
2002年10月份带领山东九州苑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与他人成立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成为菏泽市首家规模律师事务所,在该所任副主任、合伙人,
期间,承办了张某某投毒杀人案的辩护,一审判处死刑,二审上诉发还重审,改判无罪释放,一度轰动地方,被《牡丹晚报》以《一个死囚的重生》做专题报道,
山东卫视《道德与法制》栏目也做了相关报道。
还承办了"十三香"商标争议案件,该案件轰动京城,一度形成"十三香"维权热,该案件被数十家媒体报道,
央视二频道《经济与法》和上海东方卫视对该案件作了专题报道,在当地引起了知识产权保护大讨论,并在菏泽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中作特邀嘉宾,呼吁当地商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后在菏泽电视台《关注》栏目中作特邀嘉宾,点评社会时事,以案说法,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2009年度获菏泽市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菏泽市人民政府二等功。
2010年5月份签约到山东君承仁和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律师,分管刑事辩护法律事务部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期间,做了多起刑事辩护案件和民事代理案件,带领青年律师走向专业化。
目前,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达96人,在上海、山东巨野设有分所,专业化分设了公司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劳动行政法律事务部、刑事辩护法律事务部、民商事法律事务部、金融投资法律事务部、建筑和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等多个专业化事务部。
擅长领域
担任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社会兼职
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连续两届获菏泽市优秀仲裁员称号
菏泽知名人士协会首批会员
菏泽市交通警察执法社会监督员
菏泽市摄影家协会会员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作品多次获奖、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