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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思止(唐朝)

侯思止(?-693年),字號不詳,雍州醴泉縣(今陝西省禮泉縣)人。唐朝武周年間酷吏。 [1]

出身貧窮,靠賣餅為業,充當恆州參軍高元禮的家僕。參與誣告恆州刺史裴貞聯合舒王李元名謀反,得到武則天任用,授游擊將軍,累遷侍御史。期間,羅織罪名,陷害宗室大臣,製造了多起冤假錯案。

武周長壽二年(693年),侯思止不顧武則天禁令,濫用絲綢,遭到宰相李昭德審查,坐罪杖殺。

目錄

信息

中文名:侯思止

所處時代:唐朝

逝世日期:693年

出生地:雍州醴泉

簡介

唐雍州醴泉(今陝西禮泉東北)人。性無賴詭譎。初以賣餅為業,後事酷吏游擊將軍索元禮為仆。載初元年(690),誣告舒王李元名等謀反,授游擊將軍。元禮教其在武后前自比獬豸,謂雖不識字而能觸邪,以取悅武后。天授三年(692)遷左台侍御史。審判案獄,苛酷日甚。次年,以私藏錦犯禁,為李昭德杖殺於朝堂。[2]

人物生平

侯思止,雍州醴泉人也。貧窮不能理生業,乃樂事渤海高元禮家。個性無賴詭譎。時恆州刺史裴貞杖一判司。武則天將不利王室,羅反之徒已興矣。判司教侯思止說游擊將軍高元禮,因請狀乃告舒王李元名及裴貞反。周興按之,並族滅。授侯思止游擊將軍。高元禮懼而曲媚,引與同坐,呼為侯大,曰:「國家用人以不次,若言侯大不識字,即奏云:『獬豸獸亦不識字,而能觸邪。』」武則天果如其言。侯思止以獬豸對之,武則天大悅。

天授三年,乃拜朝散大夫、左台侍御史。高元禮復教曰:「在上知侯大無宅,倘以諸役官宅見借,可辭謝而不受。在上必問所由,即奏云:『諸反逆人,臣惡其名,不願坐其宅。』」則天復大悅,恩澤甚優。即思止既按制獄,苛酷日甚。嘗按中丞魏元忠,曰:「急認白司馬,不然,即吃孟青。」白司馬者,洛陽有坂號白司馬坂。孟青者,將軍姓孟名青棒,即殺琅邪王沖者也。思止閭巷庸奴,常以此謂諸囚也。

魏元忠辭氣不屈。侯思止怒而倒曳魏元忠。魏元忠徐起曰:「我薄命,如乘惡驢墜,腳為鐙所掛,被拖曳。」侯思止大怒,又曳之曰:「汝拒捍制使,奏斬之。」魏元忠:「侯思止,汝今為國家御史,須識禮數輕重。如必須魏元忠頭,何不以鋸截將,無為抑我承反。奈何爾佩服朱紫,親銜天命,不行正直之事,乃言白司馬、孟青,是何言也!非魏元忠,無人抑教。」侯思止驚起悚怍,曰:「侯思止死罪,幸蒙中丞教。」引上床坐而問之。魏元忠徐就坐自若,思止言竟不正。時人效之,以為談謔之資。侍御史霍獻可笑之,侯思止以聞。武則天怒,謂霍獻可曰:「我已用之,卿笑何也?」霍獻可具以其言奏,武則天亦大笑。

計時,來俊臣棄故妻,逼娶太原王慶詵之女。侯思止亦奏請娶趙郡李自挹女,敕政事商量。鳳閣侍郎李昭德撫掌謂諸宰相曰:「大可笑。」諸宰相問故,昭德曰:「往年,來俊臣賊劫王慶詵女,已大辱國。今日此奴又請索李自挹女,無乃復辱國乎!」竟為李昭德搒殺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