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领
佐领印
此印章称:“佐领印”。平南王尚可喜葬海城后,于康熙二十年八月十二日,康熙皇帝恩赐闲散守墓佐领二员,万有才、苏献亭(尚之孝之包衣)实授四品顶戴。万有才于康熙五十三年二月五日病故,管待卫内大臣和硕额驸尚之隆奏请皇上,将尚之王台补授,康熙五十三年五月初七御笔批准,此印为尚之诒所用,以后延袭使用。 石材为土黄寿山石,字体为李斯小篆,上面刻有:“世管佐领公用图记”字样,用至民国十五年(1926)停止袭封使用。佐领印:高0.11米,方0.6×0.6分米。
解释
1.清代八旗组织基本单位名称。是满语"牛录"的汉译。掌管所属户口﹑田宅﹑兵籍﹑诉讼等。初时一佐领统辖三百人,后改定为二百人。其长亦称佐领,世袭者称为世管佐领,选任者称为公中佐领。 2.晩清建立水师,一舰之长称管领,其助理者称佐领。[1]
介绍
早期满旗社会,出兵或狩错时,按家族村寨行动,每10人选1人为首领,称牛录额真(箭主之意)。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定300人为1牛录,作为基本的户口军事编制单位,牛录额真1人管理,始正式成为官名。明崇祯七年,后金天聪八年(1634年),改称牛录章京,入关后,改为汉称佐领,正四品。驻京师者置于参领之下;驻防,则置于协领之下。战时领兵官,平时为行政官,掌管所属户口、田宅、兵籍、诉讼诸事。其职多为世袭。也是社会与军事组职名。牛录是八旗的基本单位。 早期满族社会,它兼有行政、生产、军事三种职能。入关后军事职能增强,生产职能逐渐消失。清代各所辖壮丁数在各个时期不同。皇太极时每佐领壮丁约略200人;康熙时百三四十人;嘉庆时,则以150人为率。清昭梿《啸亭杂录·国初官制》:“入关后,始改总统旗务者为都统,每旗一员,其参协者为副都统,每旗二员。其下设参领、佐领等官。”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鼠狼》:“某佐领好酒喜啖。” 晚清建立水师,一舰之长称管领,其助理者称佐领。 马建忠 《上李伯相复议何学士如璋奏设水师书》:“中国初设水师,但得督领十人,管领五十人,佐领二百人,已可应用不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