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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目录

简介

净值摊销法是根据使用部门、单位当期结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净值和规定的月摊销率(一般为10%),计算每月摊销额而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净值是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采用这种摊销方法,从单项低值易耗品来看,其各期的摊销额随着使用期间的推移,摊余价值的递减而逐期递减。在它报废前会保留一部分未摊销的价值,这样有利于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对比五五摊销法,其产品成本负担比较合理。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种类复杂、数量多、难于按件计算摊销额的低值易耗品。任何方法的使用都是附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但所用的方法不能随意变动。具体方法:①采用一次摊销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作为低值易耗品的减少,冲减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 贷:管理费用 ②采用分次摊销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按实际成本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根据低值易耗品的耐用期限分期摊入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借:管理费用(摊余价值扣除残料价值的差额) 贷:待摊费用(摊余价值) ③采用五五摊销领用时,按实际成本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贷: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 根据本月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计算当期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已提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报废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评价

低值易耗品费用的摊销分配,通常是通过编制“低值易耗品摊销分配表”。摊销分配时,应根据不同的使用部门、用途等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有关成本、费用项目。对于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