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量
價值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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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價值量分為商品總價值量與單位商品價值量。商品總價值量指非單位商品的貨幣量,單位商品價值量指的是單位商品的貨幣量。
貨幣是價值的尺度,價值量指的是貨幣量。[2] 馬克思認為:商品的價值量(單位商品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單位商品價值量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成正比與勞動生產率成反比(前提是等量勞動價值量相等)。
目錄
基本信息
基本含義
商品的價值量是用貨幣進行計量的,貨幣是價值的尺度。商品的價值量在商品交換(商品與貨幣交換)後才能實現。沒有交換也就沒有商品的價值量。
商品價值量的決定
商品價值量的決定,馬克思認為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單位商品價值量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成正比(前提是等量勞動價值量相等)。西方經濟學將單位商品價值量與商品價格看成是一回事,認為商品價格(單位商品價值量)由需求與供給決定。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均認為:商品供不應求,價格上漲;商品供過於求,價格下降。
這個表述是不準確的,因為在一定成交價格,供給量與需求量是相等的。在一定成交價格,不存在供不應求或供過於求。
正確的表述應該是:在需求曲線不變的前提下,商品供給量減少(不是供不應求),價格上漲;商品供給量增加(不是供過於求),價格下降。
在需求曲線不變的前提下,是供給量的變化導致了價格的變化。但在每一個成交價格,必然有供給量等於需求量,供求是相等的。這是事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