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
從業 |
從業 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並取得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數,包括在崗職工、再就業的離退休人員以及在各單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台方人員、兼職人員、借用的外單位人員和第二職業者等,但不包括離開本單位仍保留 勞動關係的職工。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從業人員 [1]
外文名稱 employee
俗稱 工作人員
定義 參與社會勞動並取得報酬的人員
定義
指在各級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工作,取得工資或其他形式的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再就業的離退休人員、民辦教師以及在各單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台方人員、兼職人員、借用的外單位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不包括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係的職工。各單位的從業人員反映了各單位實際參加生產或工作的全部勞動力。
擁有的權利
《安全生產法》
關於勞動合同的安全條款
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安全生產建議權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安全生產控告權
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從業人員的緊急情況處置權
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在前款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從業人員的獲得賠償權
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服從安全管理的義務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義務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從業人員的報告義務
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工會對安全生產的監督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覆;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並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相關職業介紹
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人格特徵:不喜歡冒險和競爭,富有自我犧牲精神;工作踏實,忠實可靠,偏愛那些規章制度明確的工作環境性格:有責任心的、依賴性強、高效率、猜疑心重。首先,會計必須要身體好,因為會計基本上都是坐功;
其次,會計必須要膽大心細,否則工作不知要反覆多少遍;
再次,會計必須要品德好、心態好,否則可能會為此而蒙上污點;
最後,會計必須要不斷更新,跟着政策走;
總之,會計人員是比較辛苦的一類職業從業者。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