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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戟得矛:比喻得到的和失去的相當,或有失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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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處

戰國·呂不韋《呂氏春秋·離俗》:「亡戟得矛,可以歸乎?」

近反義詞

近義詞: 有得有失

成語故事

鞍(春秋時屬齊,今山東濟南市)之戰是《左傳》中最著名的戰役之一,發生在魯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開始時,齊軍小勝。

齊侯誤以為晉軍怯弱不堪一擊,命令士兵打敗晉軍後,再吃早飯戰役開始時,一個齊軍戰士落在大隊人馬後,正在手握長戟向前猛衝,突然從側面殺出兩名晉軍攔住去路。齊軍士兵獨自一人毫不畏懼,將長戟掄動如飛,猛刺晉軍。

兩名晉軍奮勇對敵,一前一後用長予與齊軍格鬥。雙方經過一番苦鬥,齊軍士兵終是單人不敵四手,手中長戟被晉軍打掉了。齊軍沒了兵刃,轉身逃去。兩名晉軍表現得十分仁義大度,他們不屑追殺失去兵器的勇士,掉頭奔向大戰場。

齊軍士兵逃跑時發現草叢中有戰死士兵丟棄的長矛,他順手抄起來準備重新參戰。他向前跑了幾步,猛然想起,戰場上丟失兵器,按齊軍軍法是要受懲處的。他開始猶豫起來,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訪徑無計的時候,他發現遠處有個人影向他緩緩走來。他想:「應該向別人請教一番,該如何擺脫困境。」齊軍士兵急忙向來人跑去,跑至近前一看,來人像個讀書人。

齊軍士兵心中大喜,立在路旁,向來人抱拳行禮,然後恭敬地問道:「請問先生,我在作戰時失掉大戟,但又抬到一條長矛,您看,我還會受到懲罰嗎?」讀書人覺得這不是個問題,就不假思索地說:「戟是兵器,矛也是兵器,丟了戟,得到一條矛(亡戟得矛)得失相當嘛,不會受處罰的。」

讀書人說完,頭也不回地走了。齊軍士兵仍然不放心,他認為,一個書生哪裡會懂軍中法規,搖搖頭,嘆口氣,仍感到十分為難。他心情沮喪地站在原地發呆。突然,他隱隱聽到遠處傳來陣陣鑾鈴聲響。原來是鎮守高唐的齊國大夫經過這裡。

齊軍士兵向大夫報告了亡戟得矛的過程,然後問,是否可以回營。齊大夫大怒,訓斥道:「戟是戟,矛是矛,兩者不能相抵,你等着受軍法懲處吧。」這位士兵不願受軍法懲治,此時戰事齊軍漸漸不支,紛紛後退。這位齊軍卻堅持作戰。他的同伴勸他一同逃命,他悲壯地說:「與其回去受軍法處置而死,還不如多殺幾個敵人,戰死沙場乃是戰士的本色。」他說完,抱着必死的決心返身投入戰鬥,直至戰死。 [1]

視頻

成語故事:亡戟得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