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記
原文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①,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②,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③。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 獨五人之皦皦④,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⑤。吾社之行為士先者⑥,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⑦,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扶而撲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⑧,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⑨。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 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⑩,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11)。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陽陽(12),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13),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夫! 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14),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15),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 且矯詔紛出(16),鈎黨之捕(17),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18)。大閹亦逡巡畏義(19),非常之謀(20),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21),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22),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23),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 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24),贈諡美顯(25),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26),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27),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28)。
賢士大夫者,同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29)。
鑑賞
張溥的 《五人墓碑記》,反映了明代末年發生在江南的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明末的宦官集團,掌握朝政,專權暴虐,誅戮異己,殘害忠良,欺壓百姓。宦官魏忠賢自封為 「上公」,結成閹黨,殺戮大臣,無惡不作,政治處於黑暗的深淵。這激起了正直知識分子——以顧憲成為首的東林黨人的指斥和反對,由此遭到魏忠賢閹黨的殘酷迫害。蘇松巡撫周起元因事觸犯魏忠賢竟被撤職,當時在蘇州的東林黨人周順昌就寫文章送他,斥責閹黨; 另一東林黨人魏大中被捕,路過蘇州時,周順昌為他餞別,在席間大罵魏忠賢。天啟六年(1626),魏忠賢派緹騎到蘇州逮捕周順昌,這激起蘇州市民和一些知識分子的公憤,他們與捕差發生武力衝突,並擁進官衙,打死一名旗尉,巡撫毛一鷺躲進廁所得以身免。事後為首的五人被害。不到一年,閹黨失敗,蘇州人士為了紀念五位死者,合資安葬了他們。作者懷着崇敬和激動的心情寫了這篇碑記,記敘了這場鬥爭的經過,頌揚五人英勇不屈、大義凜然的可貴品格,斥責閹黨禍國殃民的罪行。
本篇內容可分為四段: 第一段點明五人墓的緣起; 第二段敘述當時五人死義的情形; 第三段論說五人之死有關大義; 第四段贊五人死義,榮於身後,遺愛人間。
文章一開始從五人的死與葬寫起,突出了死與葬的不同時,其間 「十有一月」,作者緣此宕開一筆: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 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以此設問,促人深思,也使文章徐徐引入正文。到第二段敘述五人死難的情形,便展開文筆,寫吳人的見義勇為,寫五人的慷慨就刑、「談笑以死」,寫地方賢士感於大義而買頭合屍的經過情形。這段敘述是碑記中必不可少的,在此基礎上,文章又過渡到第三段,議論五人之死的意義。在閹黨橫行,冤獄遍布的形勢下,五人能 「激昂大義,蹈死不顧」,「四海之大,有幾人歟?」 閹黨的囂張氣焰有所收斂,「不敢復有株治」,且 「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這些都與五人的作用分不開。作者對五人之死的意義作了充分的肯定。最後一段,以五人的 「激於義而死」 與 「高爵顯位」們 「辱人賤行」 般的生相比,闡明了死與生之大義,二者孰輕孰重,涇渭分明。若五人之死,重於泰山,有益於社稷,就要 「榮於身後」,亦是 「獨五人之皦皦」 的答案。為突出五人的高大,行文極盡輾轉褒揚之妙。
本文在藝術上有三個特點值得借鑑。
首先,作者成功地運用了敘議結合的手法。既敘且議,事約理明,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使主題鮮明突出,行文富於變化。於記敘的同時,也點明了事件的意義,從而使死難人物的行為和品格升華到很高的境界,有助於加深讀者的認識和理解,便於傾注作者的愛憎感情,也使文章具有難以辯駁的說服力和感人的藝術力量。敘議結合,在文中也表現為變化多樣。一種是敘中帶議,敘述時帶出議論,涉筆成理,過渡自然。如開頭一段中就死與葬之間有十一個月而發的議論,與敘述榫接無罅,突出了五人的死非比尋常。再有敘後發議,即在敘述的基礎上,集中議論。如 「嗟夫」之後的一大段議論,即是在五人就義的敘述之後,它可以伸作者的觀點,針對性強,表明五人之死確 「有重於社稷也」。還有一種是夾敘夾議,敘議交錯,銜接緊密。這在文中最多見,使通篇事與理互見,事不板滯,理不空乏,結構上疏密合宜,行文更覺振宕有致。正是由於作者極富匠心地運用敘議結合手法,才使這篇碑記更富深刻的思想意義。
其次,本文還反覆運用對比反襯手法,來突出五位義士死的光榮,生動而鮮明。先用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來作反襯,可推知在當時人眼中,五個市井細民、草野之士生前是完全不能與他們比的;但五人仗義犧牲,其身後榮盛,遠遠超過他們 「湮沒不足道」的死。文中還用縉紳的辱人賤行來反襯五人的激昂大義,用高爵顯位的逃亡和佯狂的醜態來反襯五人之死有重於社稷,這就更顯出五人的高尚和不凡。最後把魏忠賢的不敢株治和他的投繯道路,與五人之死所產生的威力和重大影響對比,就更突出五人的光榮和不朽。
再次,本篇文字遒勁凝練,質樸雄健,鏗鏘有力;句式長短變化,參差錯落,文情極為跌宕。這樣的語言與本文所記事件的悲壯和作者感情的激昂十分協調統一,達到了文情與聲情並茂,形式與內容的和諧。當讀到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陽陽,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這樣的句子,眼前似乎出現五人英勇就義的場面,形象生動,使人歷久難忘,這樣的文字不僅在碑記中少有,即使在傳記文中亦當屬上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