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设立的,是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2018年10月31日,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正式挂牌成立[1]。
目录
主要职责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省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三)管理全省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省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省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省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省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省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省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省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省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省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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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牌成立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8-11-02
- ↑ 关于印发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