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是云南民族大学成立最早并享有良好办学声誉的学院之一。1951年云南民族大学建校时设立“政训部”,1972年改建为“政治系”,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1987年更名为“政治法律系”,2002年更名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07年6月组建法学院。学院现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三个本科专业,经济法、民商法、民族理论与政策、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法律专业硕士(J.M)等6个硕士学位[1]点。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三个专业教研室,民族法学、民族理论、政治文化三个研究中心。
目录
师资力量
法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科研实力强的教师队伍。在职教师35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9人,副高职称[2]教师10人,中级职称教师11人。在学历结构上,有博士6人(其中在读博士2人)。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占90%。已逐步形成了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1978年至今我院教师已在国内多种刊物上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教材多部,主持、参与并完成了多项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并有多项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获奖。
在云南民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建设的五个学科中,行政管理作为支撑学科,我院有15位正副高职称教师入选学术带头人和梯队成员,为学校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提供专业基础和学科支撑条件。在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方面,省级重点专业“法学专业”现处于建设期;省级精品课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的建设也已取得显著成效;校级重点课程“公共政策概论”、“经济法”已经顺利通过验收。 2009年5月,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牵头,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合作,正式发文启动我省少数民族政法干部定向培养工作,确定云南民族大学为定向培养少数民族政法干部的主要高等院校。2009年9月,学院按计划招收280名少数民族法律专业学生,实行定向培养。至此,云南民族大学将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司法厅合作,根据我省各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等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2009—2013年从全省各地每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中,优先选拔通晓当地主体民族语言的考生进行定向培养。
人才培养
学院发展中积累的主要经验是:秉持“和谐与进步”的理念,恪守“公平正义,明德笃行”之院训。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依托,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依法执教,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为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好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法学院培养了大量各类人才。毕业生遍及省内各级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等单位,不少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有的毕业生还考上了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央党校、黑龙江大学、西北大学、云南大学等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硕士研究生。
法学院现有总价值为100多万元的教学、实验设备仪器。2003年9月建成了一个规范的电子化模拟法庭和一个高档的电子政务与信息管理实验室,为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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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获得硕士学位的途径!以前有10种,现在只有6种 ,搜狐,2018-05-22
- ↑ 副高职称需要中级职称几年以后 ,搜狐,202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