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合同
虧損合同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用名詞。
漢字,是中華民族文化的化石,是歷史的載體,是前人智慧的結晶[1],是有着鮮活生命的「你」「我」「他」,有着濃郁的文化意蘊、獨特的文化魅力和深厚的民族情結。漢字之美[2],美在形體、美在風骨、美在精髓、美在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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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虧損合同是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的合同。企業與其他企業簽訂的商品銷售合同、勞務提供合同、租賃合同等均屬於待執行合同,待執行合同不屬於或有事項,當待執行合同變為虧損合同時應當作為或有事項進行處理。
其中,或有事項是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必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虧損合同的會計分錄
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
1、有標的部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2、無標的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3、在產品生產出來後,
借:預計負債
貸:庫存商品
4、不履行合同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
其中,資產減值損失是指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經過對資產的測試,判斷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而計提資產減值損失準備所確認的相應損失。企業所有的資產在發生減值時,原則上都應當對所發生的減值損失及時加以確認和計量,因此,資產減值包括所有資產的減值。
預計負債指的是因為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可能產生的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後該賬戶無餘額。
參考文獻
- ↑ 【愛我中華】中國智慧到底有多贊?,搜狐,2019-11-16
- ↑ 漢字之美--最美解析這些你熟悉的漢字,搜狐,202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