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故居
于成龍故居 |
于成龍故居位於山西省方山縣北武當鎮來堡村,建造於清代早期(1644年-1735年),占地面積2600平方米。
于成龍故居原為四合院布局,中軸線上現存正窯,東側為倒座房基址,大門建在院內西南角。正窯為七孔磚券窯洞,其中三孔前有廊。大門重檐硬山頂,門額有磚雕花卉圖案。方山縣境內發現于氏文物82件,徵集關于成龍民間故事和佳話100多篇,于成龍墓地、故居、家祠等主要遺址尚保存完好。于成龍故居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級廉政教育基地。
2019年10月,于成龍故居被列入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目錄
基本內容
中文名:于成龍故居
地理位置:山西省方山縣北武當鎮來堡村
保護級別: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編號:8-0253-3-056
始建時間:清代早期(1644年-1735年)
占地面積:2600平方米
批准單位:國務院
歷史沿革
于成龍故居建造於清代早期(1644年-1735年)。
2014年,方山縣按照符合政策、勤儉節約、尊重歷史、教育後人的原則,由省委宣傳部、省文物局與方山縣政府投資近1000萬元修復于成龍墓地和故居。
2016年8月26日,方山縣舉行了于成龍故居修繕落成儀式,並正式開館迎賓。
建築格局
于成龍故居坐北向南,東西長為44.8米,南北寬為24.6米,占地面積為1102平方米。現存建築主體結構為清代遺構。原為四合院布局,中軸線上現存正窯,東側為倒座房基址,大門建在院內西南角。正窯為七孔磚券窯洞,其中三孔前有廊。大門重檐硬山頂,門額有磚雕花卉圖案。
修繕後的于成龍故居總占地面積2600平方米,共有房屋15間,窯洞22孔,門樓3棟,照壁2座,主要陳列于成龍及其家人的生活用品、生產用具、讀書和勞動場景等。
主要建築
于成龍故居即為其幼年至44歲考取貢生之前在此居住,現存三座宅院。
第一座宅院,清代建築,坐北朝南,原為四合院,現被後人分為三個院落。現存正房與大門,正房是由方磚壘砌的拱券窯洞,共10孔,其中西側7孔為原建築,東側3孔是後人新修。
第二座宅院,清代建築,坐北朝南,為四合院。現有正房、東西廂房、西廈房。正房為磚壘砌的拱券窯洞,共4孔,平頂;東西廂房為單坡硬山頂;西廈房在西廂房與正房之間。
第三座宅院,清代建築,坐北朝南,為四合院。現存正房和西廂房,北窯正房為四孔窯房,西側窯洞共5孔。
歷史文化
藝文
一代廉官正氣歌,身無長物舊衣遮。
鄉親父老栽培俺,怎敢當官就喪德。
浣溪沙●訪于成龍故居
遍訪故居聽政聲。殘碑斷碣有鐫銘。院前老樹復崢嶸。
官對平民談吏腐,我將詩眼向君青。養廉何不問秦城?
相關人物
于成龍(1617年-1684年),字北溟,號于山。方山縣來堡村人,明崇禎十二年(1693年)舉為副貢,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巡撫和兩江直隸總督等職。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病卒於兩江總督任上,時年六十七歲,諡「清端」加贈「太子太保」。[2]
傳說軼事
黃州八年,于成龍赴福建任職時僅有被褥一束,朝衣一襲,沿途以蘿蔔為乾糧,直到後來當了富甲天下的江南封疆大吏,他仍布衣蔬食,被江南民眾稱之為「於青菜」。
康熙十七年間(1678年),于成龍任福建按察使,正值清廷為對付治灣鄭成功抗清勢力而實行「海禁」政策,當時清朝統治不顧連年民禍,民不潦生,常以「通海」罪名被抓入獄,使許多良民受到迫害,出現了一樁又一樁的冤案。于成龍到達此地後,不顧重重阻撓,主張重審,使無辜民眾免遭殘刑而釋放,並發給貧困者回家的路費。于成龍親民愛民,關心百姓疾苦,痛恨貧官污吏,凡所到之處,貧官污吏聞風喪膽,卻受到百姓的愛戴,被老百姓稱為「於青天。」于成龍在離任時,廣大群眾遮道相送,以淚相別。他死後,江南民眾「巷哭罷市,家繪其像以祀之。」康熙親撰碑文稱他為「實天下第一廉吏」。[2]
文物價值
于成龍故居是于成龍出仕前,45年耕讀生活的重要場所,見證了于成龍的成長、成熟及其優秀品格的養成。故居傳統的建築形制、簡單淳樸的建築風格,印證了于成龍為官清廉的歷史事實。
保護措施
于成龍故居保護範圍以東北向外延伸至故居一宅後檐牆21米,東南向外延伸至故居一宅圍牆90米,西南向外延伸至故居三宅圍牆62米,西北向外延伸至故居三宅後檐牆15米。以保護範圍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2019年10月,于成龍故居被列入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旅遊信息
參考文獻
- ↑ 實拍一代廉吏于成龍故居(組圖)人民網,201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