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准
生平簡介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自蔭生授山東臨清知州,任職三年,據民國《臨清縣志》記載,“士民至今頌之”。有清操。舉卓異,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入為刑部員外郎,遷戶部郎中。出為江南驛鹽道,再遷浙江按察使,於成龍喪歸,起四川布政使。
康熙四十三年,授貴州巡撫。飭州縣立義學,令土司子弟及苗民俊秀者悉入肄業,送督學考試。調江蘇巡撫,歲饑,請發帑賑濟上元等十五縣及太倉、鎮海二衛。濱江海田畝被潮汐衝擊,多坍沒,疏請豁免錢糧,詔允行。
康熙四十八年以布政使宜思恭為總督噶禮所劾,準坐失察,罷歸。雍正三年恩復職銜,雍正九年去世。[1]輯有《於清端公政書》、《於山湊牘》等
於氏族規家訓成爲呂梁於氏族人世代踐行的行爲規範
於成龍家族故居
於成龍家族故居位於山西省方山縣北武當山西麓來堡村,據考證,由於成龍的父親於時煌祖屋、於成龍的兄長於化龍故居和於成龍故居三個院落組成。
這三個院落都靠山而建,窯洞形制。其中於時煌祖屋在最東面,正屋九間,坐西向東三間。祖屋高程要比於成龍、於化龍兄弟的故居高三米左右。祖屋建於明末清初,其中最東三間有雨簷廊柱。於化龍故居正屋五間,建於清代早期,東西廂房分別是豆腐坊、油坊醋坊。於成龍故居在最西面,正坊五間爲於氏後人後來新建,坐西向東五間,是遺存清早期建築。目前,這三個院子都經過山西省文物局古建所維護,是山西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於氏族規家訓
康熙四十六年,於成龍長孫於準秉承先祖遺風,在整理編纂《於清端公政書》的基礎上,總結汲取於氏先祖的家風家訓,曆時四年,續修《於氏宗譜》,編訂《於氏族規》22條,《於氏家訓》41條,使於氏族規家訓成爲呂梁於氏族人世代踐行的行爲規範。 《於氏族規家訓》,對於於氏後人養成恭良謙讓、急公尚義、勤儉持家等行爲品質具有重要作用,對當地民俗民風也有著長遠影響。 於成龍之後,長孫於準是於氏家族的又一名吏。康熙四十八年告老還鄉後,好義樂施,週人之急,濟人之危,州人之中受其恩德者,不計其數。 於氏先祖勤於耕讀、孝行鄉裏的躬行實踐,正是《於氏族規家訓》中“孝爲百行原”、“博施濟眾,以仁存心”等家風要義的思想源泉和深刻詮釋!
耕讀育家風
在呂梁市離石區城西10公裏的山坳裏,有一座千年古剎安國寺,於成龍45歲出仕爲官之前,曾在這裏苦讀六年,至今遺存有“於清端公讀書樓” 。置身安國寺,撫碑睹物,於成龍家族“勤耕讀,孝鄉裏,重仁德”的遺風,昭然可見。
樹規傳家訓
翻開於成龍長孫於準編修的《於氏族規家訓》,“勤耕讀、尚節儉,循法禮、孝鄉裏,廉仕吏、存仁德”的家風要義便躍然紙上。涵蓋“勤、儉、學、善、廉”等樸素道理的22條《族規》、41條《家訓》,既是對於氏先祖良好品行的總結與傳承,更是對後人行爲規範的諄諄教誨和殷殷期盼。
“勤耕讀尚節儉”
《於氏家訓》在第七條、第九條、第三十四條中多處勸導後人:“士子幸而上達,身雖貴顯,居家切要勤儉,不可奢靡。待人務宜謙光,不可驕傲。”“種田不離田頭,深耕易耨,是其本分。”“我志在富,則當勤儉以緻之;我志在貴,則當讀書以緻之。”
“循法禮孝鄉裏”
《於氏家訓》第一條就提出了“孝爲百行之原”的理念,教育後人要孝敬長輩、團結兄弟。同時要守規矩、懂法禮,“勿謂些小之善不足紀,勿謂些小之惡無足畏。”《於氏族規》第六條、第十四條寫到:“族中有行善者,果其慈心濟眾,陰行方便,見義必爲,當歲終獎勵。”
“廉仕吏存仁德”
《於氏族規家訓》強調:“所見、所行、所言,當處處以仁存心。”“德足以服人,才足以馭眾,言足以解紛”。要求於氏後人世代堅守“爲人以仁存心,做官清正廉潔”的人生信條。
充滿樸素勸慰與真誠告誡的《於氏族規家訓》,似春雨潤物,幾百年來指引激勵著一代又一代的於氏族人,守本分、務正業,踐行“清、慎、勤”的家風要義!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曆史所負責人高春平:
於成龍的孫子於準就很好地繼承了祖父於成龍的清廉遺風,從山東臨清知州,到貴州、江甯巡撫,他爲官清廉,大舉善政,康熙曾禦書額聯,贊其“愷澤三吳滋化雨,節旄再世繼清風”。
據《永甯州志》、《於氏宗譜》記載,從明朝景泰年至清乾隆中葉的三百二十餘年裏,於氏族人中,曾在國子監讀書的就有數十人;下至知縣,上至總督、巡撫,擔任各種官職的有30多人,不論微品小官,還是封疆大吏,亦或士農工商,始終遵法紀、守規矩。
【盲人三弦書說唱】
說了過去說如今,《於氏家規》傳後人,
爲人處事講良心,遵紀守法是根本,
勤勞緻富守本分,胡作非爲行不通,
做官要學於成龍,清正廉明爲百姓。 [2]
清代木刻版《於清端公政書》現身方山
隨著方山縣于成龍廉政文化研究會對於氏文物普查力度的不斷加大,最近,該會又在方山縣一民間收藏愛好者手中發現了一冊《於清端公政書》的木刻刊印本。
該木刻本高24.8、寬15.3厘米,內容收錄有部分《黃州書》和全部《八閩書》,是《於清端公政書》全書的其中一部分。從這本書的內容木刻版式軟體字可以推斷其刊印年代為清朝中後期。
《於清端公政書》是于成龍死後由蔡方炳、諸匡鼎編錄的。書中刊錄內容為于成龍23年為官生涯期間所撰寫的條議、奏疏、勸諭等,並附錄了當時同官往來書牘及部分本人與同人唱和的詩詞作品。《於清端公政書》後被《四庫全書》收錄,與原版本有不同處。(閆衛星薛良)[3]
清康熙版《永寧州志》現身山西方山(圖)
日前,距今300多年的清康熙版《永寧州志》殘本現身方山,該志書由時任永寧州知州謝汝霖纂修,於成龍孫於准裁定。該書是目前發現的最早版本的《永寧州志》。
歷史上的永寧州主要行政區劃在今呂梁市離石區、方山縣、柳林縣、中陽縣及臨縣的部分區域,州署駐離石。永寧州,隋唐以來一直叫石州,明代隆慶元年(1567年)蒙古族首領俺答領兵經河曲、保德、臨縣南下,攻破石州,石州知州王亮彩殉難。繼任石州知州李春芳認為石州的“石”字與“失”字諧音,不吉利,提議把石州改為永寧州,以期這個地方永遠安寧。經過上級批准,隆慶元年起,石州正式更名為永寧州,1912年改永寧縣,同年復稱離石。
據考証,謝汝霖纂修、於准裁定的《永寧州志》共有8卷,此次在方山發現的僅為第一卷《輿地志》和第二卷《建置志》,但也極具重要史料和文獻價值。於准(?-1725),字子繩,號萊公,清永寧人,於成龍孫,曾任山東臨清知州、刑部員外郎、戶部郎中、江南驛鹽道、浙江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康熙四十三年,任貴州巡撫,頗有政聲,是於成龍后代中唯一做到一品大員的官吏,曾整理於成龍所著的《於清端公政書》《於山湊牘》等。《永寧州志》是他任浙江按察使回鄉守孝時應地方官邀請裁定的。
山西省圖書館館藏的《永寧州志》是在清光緒七年(1881年)由謝汝霖纂修、於准裁定的《永寧州志》基礎上進一步增修刊印的。1996年,離石縣地方志編委會以光緒版《永寧州志》為藍本進行點校再版。此次發現的康熙版是否為孤本尚待專家進一步論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