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丙酸倍他米松及倍他米松磷酸酯
二丙酸倍他米松及倍他米松磷酸酯 |
藥品名稱 :二丙酸倍他米松及倍他米松磷酸酯 主要適用症 :對皮質激素敏感的急、慢性疾病的輔助治療 不良反應 :關節注射後皮膚潮紅、Charcot樣關節病等 主要用藥禁忌 :真菌感染禁用,孕婦、育齡婦女和乳母慎用 |
二丙酸倍他米松及倍他米松磷酸酯(Betamethason compound)是由一種溶解性高(倍他米松磷酸酯二鈉)和另一種溶解性低(二丙酸倍他米松)的倍他米松酯類構成的複方製劑,具有抗炎、抗風濕和抗過敏的作用。倍他米松磷酸酯二鈉吸收迅速,血藥濃度達峰時間約1小時。二丙酸倍他米松吸收緩慢,能長時間維持療效。在給藥的第19日,約51.9%從尿中排出體外。 [1]
目錄
適應證
全身或局部給藥用於對皮質激素敏感的急、慢性疾病的輔助治療。
肌肉骨骼和軟組織疾病
類風濕性關節炎、骨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椎炎、關節滑囊炎、坐骨神經痛、腰痛、筋膜炎、腱鞘囊腫、外生骨疣、筋膜炎等。
變態反應性疾病
慢性支氣管哮喘、花粉症、血管神經性水腫、過敏性鼻炎、藥物過敏反應、血清病等。
皮膚病
異位性皮炎、神經性皮炎、接觸性皮炎、重症日光性皮炎、蕁麻疹、斑禿、瘢痕疙瘩等。
膠原病
播散性紅斑狼瘡、硬皮病、皮肌炎等。
腫瘤
小兒急性白血病、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的姑息治療。 [2]
臨床應用
不良反應
本品不良反應與其他皮質激素類藥物類似,與療程和劑量有關。
1.頭面部皮損內注射給藥時,少數患者可有色素沉着或色素減退、皮下脂肪及表皮萎縮、無菌性膿腫,個別患者發生失明。
2.關節注射後可出現皮膚潮紅、Charcot樣關節病。
3.用藥種類、用法及給藥途徑等密切關係,但應用生理劑量替代治療時未見明顯不良反應。
(1)大劑量或長期應用本類藥物,可引起醫源性庫欣綜合徵,表現為滿月臉、向心性肥胖、紫紋、出血傾向、痤瘡、糖尿病傾向(血糖升高)、高血壓、骨質疏鬆或骨折(包括脊髓壓縮性骨折、長骨病理性骨折)等。
還可見血鈣、血鉀降低、廣泛小動脈粥樣硬化、下肢浮腫、創口癒合不良、月經紊亂、股骨頭缺血性壞死、兒童生長發育受抑制以及精神症狀(如欣快感、激動、不安、譫妄、定向力障礙等)等。
其他不良反應還包括肌無力、肌萎縮、胃腸道刺激(噁心、嘔吐)、消化性潰瘍或腸穿孔、胰腺炎、水鈉瀦留(血鈉升高)、水腫、青光眼、白內障、眼壓增高、良性顱內壓升高綜合徵等。另外,使用糖皮質激素還可並發(或加重)感染。
(2)靜脈迅速給予大劑量時可能發生全身性的過敏反應,表現為面部、鼻黏膜及眼瞼腫脹,蕁麻疹、氣短、胸悶、喘鳴等。
(3)外用偶可出現局部燒灼感、瘙癢、刺激以及乾燥感。若較長時間或大面積使用,可能導致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皮膚條紋及痤瘡等,甚至出現全身性不良反應。
(4)用藥後可見血膽固醇、血脂肪酸升高,淋巴細胞、單核細胞、嗜酸性粒細胞和嗜鹼性粒細胞計數下降,多形核白細胞計數增加,血小板計數增加或下降。
(5)糖皮質激素停藥後綜合徵可有以下各種不同的情況:①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減退,可表現為乏力、食慾減退、噁心、嘔吐、血壓偏低。長期治療後該軸功能的恢復一般需要9~12個月。②已被控制的疾病症狀可於停藥後重新出現。③有的患者在停藥後出現頭暈、頭痛、昏厥傾向、腹痛或背痛、低熱、食慾減退、噁心、嘔吐、肌肉或關節疼痛、乏力等,經仔細檢查如能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原來疾病的復發,則可考慮為對糖皮質激素的依賴綜合徵。 [4]
注意事項
禁用於全身真菌感染患者。慎用於孕婦、育齡期婦女和乳母、特異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患者。本品不可用於靜脈注射或皮下注射。關節內給藥不但有局部作用,也可能產生全身作用。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5]
文獻來源
- ↑ 二丙酸倍他米松及倍他米松磷酸酯愛問知識人
- ↑ 二丙酸倍他米松乳膏的適應症是什麼康愛多
- ↑ 二丙酸倍他米松及倍他米松磷酸酯措施百科名醫
- ↑ 複方倍他米松注射液不良反應39問醫生
- ↑ 二丙酸倍他米松導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