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試
鄉試,中國古代科舉考試之一。唐宋時稱「鄉貢」、「解試」。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試本地人,一般在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
明、清兩代定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凡本省生員與監生、蔭生、官生、貢生,經科考、歲科、錄遺合格者,均可應試。逢子、午、卯、酉年為正科,遇慶典加科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
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欽派。中式稱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第二名稱為亞元,第三、四、五名稱為經魁,第六名稱為亞魁。中式之舉人原則上即獲得了選官的資格。凡中式者均可參加次年在京師舉行的會試。
目錄
歷史
科舉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公元605年(隋朝大業元年)開始實行,到1905年(清朝光緒三十一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推翻隋朝的統治後,唐王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
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制度。
元代的科舉制度基本沿襲宋代,科舉分為地方的鄉試,和在京師進行的會試及殿試。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這四個年中的八月舉行鄉試。參加鄉試的是秀才,但是秀才在參加鄉試之前先要通過本省學政巡迴舉行的科考,成績優良的才能選送參加鄉試。鄉試考中了以後就稱為舉人,舉人實際上是候補官員,有資格做官了。
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科舉制終於消亡。 [1]
應試對象
鄉試由天子欽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屬本省生員、貢生、監生(包括未仕者和官員未入流者)經科試合格,均准應試,原則上包括州府縣學中經過科考名列第一、二等級的生員以及三等的前三名,但實際上凡經過科考,錄科、錄遺合格的考生均可以應試。但有過失而罷黜的官吏、街頭藝人、妓院之人、父母喪事未滿三年的,均不准應試。
地點
各省多在城東南建立貢院,作為鄉試的考場,大門正中懸掛「貢院」二字大匾。
軼事典故
《范進中舉》:范進原先是一個窮書生,遭到了街坊四鄰以及自己老丈人胡屠戶的譏笑嘲諷。為了考取功名不惜讓自己的妻子母親餓着肚子,終於,在范進的努力下考到了舉人,讓大家刮目相看,但是因為不相信這個令人興奮得消息。范進竟然神經錯亂瘋了起來,最終被胡屠戶一巴掌打醒,恢復正常。
評價
鄉試是中國科舉史上各級考試中最遲出現的一級考試,也是競爭最為激烈的一級考試,而且還是最早退出歷史舞台的一級考試。
鄉試是各省人文教育活動的重大事件,對區域政治、文化、教育、民風等許多方面都產生過深刻的影響。末科鄉試的考試內容已脫離了八股取士的格局,改為講求經世致用。
儘管科舉制已進行了曠古未有的改革,從考試的內容到形式都試圖跟上時代前進的步伐,但仍然無法逃避滅亡的命運。在當時科舉與學堂難以協調發展的情況,最終導致了廢科舉興學堂的結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