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產品法
名詞解釋
主要產品法,是當企業產品品種較多的情況下,如果存在一種產品是主要產品,它提供的邊際貢獻占企業邊際貢獻總額的比重較大,代表了企業產品的主導方向,則可以按該主要品種的有關的資料進行量本利分析,視同於單一品種。
確定主要品種應以邊際貢獻為標誌,並只能選擇一種主要產品。
主要產品法計算方法
主要產品法計算方法與單一品種的量本利分析相同。
量本利分析,也叫本量利分析。在成本性態分析和變動成本計算模式的基礎上,通過研究企業在一定期間內的成本、業務量和利潤三者之間的內在聯繫,揭示變量之間的內在規律性,為企業預測、決策、規劃和業績考評提供必要的財務信息的一種定量分析方法。
基本假設:
1.總成本由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兩部分組成;(成本性態)
2.銷售收入與業務量呈完全線性關係;(單價不變)
3.產銷平衡;
4.產品產銷結構穩定。
單一產品量本利的幾個基本公式:
①利潤=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
=銷量×(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固定成本
②單位邊際貢獻=單價-單位變動成本
邊際貢獻=收入-變動成本
③變動成本率=單位變動成本/單價=變動成本/收入
邊際貢獻率=單位邊際貢獻/單價=邊際貢獻/收入
變動成本率+邊際貢獻率=1
主要產品法的依據
主要產品法的依據是:主要產品必須是企業生產經營的重點,因此固定成本應主要由該產品負擔。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