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
主編為職業名稱。某種出版物 (包括叢書、辭書、報紙、期刊、學報、年鑑、文集、選集等) 編輯事務主持者、核心參與的編輯者的稱謂。主編一詞既可以作職務解,也可以作行為解。屬於公司編輯部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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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某種出版物 (包括叢書、辭書、報紙、期刊、學報、年鑑、文集、選集等) 編輯事務主持者的稱謂。[2]主編一詞既可以作職務解,也可以作行為解。屬於公司編輯部門。主編一職既是事務性的, 也是學術性的, 主編應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豐富的編輯、出版經驗。主編的工作按照出版物性質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說來,確定該出版物的意圖、擬訂凡例、規定體例、撰寫序言、安排編輯人員、確定編輯分工,乃至裁決出版物的封面、版式、裝幀等,都屬主編的職責範圍。大型的叢書,如百科全書之類,主編之外還配備若干名助手 (副主編) 。主編之下有的還設編委會。編委會的主編之下還有設分冊主編和分編委會的。叢書主編的主要精力放在研究確定叢書的選題、篇幅、作者譯者的選擇以及稿件的最後審定等重要問題上,書稿中的具體問題則由責任編輯處理。主編一般要有較高的判斷力和組織能力,使每一位編輯都能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要善於掌握工作的進度,按客觀形勢的要求隨時作出必要的調整。報紙、期刊的主編除負責掌握整個的出版方針外,往往還負有撰寫代表該報刊的立場觀點的重要社論、評論文章的責任。學術刊物的主編應當是該學科的專家,站在該學科的前沿陣地,隨時掌握學術發展動向,以保證刊物的質量。主編和出版社的總編輯不同,主編只對某一具體出版物負責,總編輯則負責領導出版社的編輯事務,包括某些行政性質的事務。
主編職責
在編委會或總編輯領導下,按編輯方針實施某個方面的具體業務。其工作內容為研究、制訂某一方面的工作計劃,組織並領導日常編輯事務,如審稿、審樣、撰寫重要言論等。有些編輯部門不設總編輯,主編是該部門的負責人,其職權相當於總編輯。除新聞、出版部門外,編纂專著有時也設主編,由編纂委員會指定專家擔任。專著主編召集有關編務會議,主持擬定編輯計劃,審定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