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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富汗关系

习近平会见阿富汗总统加尼原图链接来自 光明网 的图片

中国-阿富汗关系,是指历代的中国和阿富汗政权(包括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1])之间的双边关系。

目录

历史

古代

阿富汗和中国的关系主要包含水果茶叶的贸易,而这些贸易通过新疆和瓦罕走廊进行。

苏联入侵阿富汗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当时的阿富汗王国政府于1950年1月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两国之间于1955年1月20日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互派了大使。1950及60年代,中国和阿富汗两国之间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睦相处,平等相待,友好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两国的元首、总理、副总理都曾经进行过互访。

195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副总理贺龙访问阿富汗,是中阿关系史上中国领导人第一次访阿。在访问过程中,周恩来总理和贺龙副总理会见了阿富汗国王查希尔,并同首相达乌德、副首相阿里·穆罕默德、副首相兼外交大臣纳伊姆举行了三次会谈。这次访问增进了两国间的相互了解,为两国之间友好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年10月阿富汗首相达乌德应邀访华,访问期间会晤了中国领导人毛泽东朱德、刘少奇。此后,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的陈毅于1960年访问了阿富汗,8月26日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签订了《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1963年11月22日两国在北京又签订了《中阿边界条约》。

1964年10月,阿富汗国王查希尔及王后访问中国会晤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国领导人。1965年3月,陈毅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再次访问阿富汗,访问期间同阿富汗方面签订了《中阿边界议定书》、《中阿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及《中阿文化合作协定》等相关协议文件。1971年,阿富汗王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代表权。

1973年7月17日,阿富汗前首相达乌德发动政变,废黜了国王,宣布成立阿富汗共和国。同月,中国对阿富汗共和国的成立予以承认,并发表声明表示希望“中阿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和两国间的友好关系继续发展”。1974年12月,阿富汗总统特使纳伊姆应邀访华,会见了周恩来总理、李先念副总理和乔冠华外长,双方就国际形势和加强中阿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1978年4月27日,阿富汗前空军副司令阿布杜尔·卡迪尔中校发动军事政变,推翻达乌德政府,改国名为阿富汗民主共和国,成立最高权力机关革命委员会。阿富汗人民民主党主席努尔·穆罕默德·塔拉基为革命委员会主席兼总理。5月7日,中国政府承认了阿富汗新政府。

苏联入侵阿富汗后

1979年12月27日,苏联武装入侵阿富汗。同月30日,中国政府发表了政府声明,强烈谴责苏联对阿富汗的武装入侵行径。中国对在苏联支持下成立的卡尔迈勒政权不予承认,虽保留驻阿富汗使馆(临时代办级),但不同卡尔迈勒政权发生正式的官方关系,仅有事务性、领事签证等方面的关系,直至1992年4月,阿富汗纳吉布拉政权垮台,游击队接管政权,改国名为阿富汗伊斯兰国。中阿关系实现了正常化。但不久后阿游击队各派发生冲突,内战加剧。出于安全考虑,中国于1993年2月撤离了驻阿富汗使馆的全部工作人员,两国间正常往来由此暂时中断。在2000年坎大哈的会晤中,塔利班的领导人穆罕默德·奥马尔对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陆树林保证说塔利班不会“允许任何组织用其领土从事任何反对中国的活动[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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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