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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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簡稱中國食協,英文名稱China National Food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為CNFIA。是經國務院批准於1981年10月29日成立的全國食品工業的自律性行業管理組織。主要職能和任務綜合為: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服務。多年來,中國食協密切聯繫食品工業企業,在推動我國食品工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目錄
中文名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外文名
China NationalFood Industry Association
簡 稱
中國食協 成立日期 1981年10月29日
目錄
發展歷史
主要職責
理事成員
組織機構
主要工作
組織章程
協會事件
發展歷史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1981年4月24日,國務院以國發[1981]66號文件批轉了國家經委關於建立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的報告。經國家經委牽頭籌備,同年10月26日正式成立中國食品工業協會。1984年,按照國務院第33次常務會議的精神,相繼成立了「國家經委食品工業辦公室」、「中國食品工業技術開發總公司」,與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三塊牌子,一套人馬。其職能確定為:加強行業管理,搞好統籌、規劃、協調,提出政策、法規、標準的建議,搞好食品衛生、質量檢查、科學技術。1991年8月2日,國務院批覆「同意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在原有職能的基礎上,增加營養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的職能」(國辦通[1991]15號)。2002年,國家經貿委、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關於授予四個行業協會行業統計職能的通知》(國經貿產業[2002]642號),明確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承擔本行業的統計職能」。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成立後,在國務院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在國務院各有關部委以及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提出產業扶持政策建議;進行食品質量管理、國家優質品評比工作;引進國外設備技術;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制訂食品標準計劃和企業衛生規範;組織安排食品工業的國際交流;為推動我國食品工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
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化,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從國家事業單位轉為社會團體,從食品行業管理部門轉為中介服務組織。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與時俱進,及時轉變工作作風,為政府決策服務,為食品行業服務,為食品工業企業服務,加強行業自律,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優化食品發展環境,扎紮實實地工作,得到了國務院有關部門、食品行業和食品工業企業、以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1981年,為改善食品工業管理分散、缺乏統一規劃、加工技術落後、技術裝備差、發展緩慢、落後於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狀況,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經委牽頭,召集農業、輕工、商業、糧食、農墾、外貿、供銷、水產、醫藥、公安和總後勤部等部委協調成立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食協)。按照國務院指示,中國食協承擔「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全國食品工業職能,重點解決食品行業管理分散問題。農業部副部長杜子端擔任首屆中國食協會長,有關部委和食品工業大省相關負責同志共16人任中國食協副會長,中國食協秘書處(工作機構)設在國家經委,隨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成立食品工業協會。
在此基礎上,國家經委於1984年2月成立「國家經委食品工業辦公室」,與中國食協為同一機構,明確了「加強行業管理,搞好統籌、規劃、協調,提出政策、法規、標準的建議,搞好食品衛生、質量檢查、科學技術」等職能。
1991年8月,國務院批覆「同意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在原有職能的基礎上,增加營養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的職能」。 2002年,國家經貿委、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關於授予四個行業協會行業統計職能的通知》,明確中國食協「承擔本行業的統計職能」。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的職能確定為:協助政府在食品工業領域開展統籌、規劃、協調工作,加強對食品工業企業的指導和服務,促進交流與合作,推動行業標準化,推動科技發展與應用,約束行業行為,幫助企業成長,推動全民營養,發展公益事業,推動中國食品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章程,其主要職能和任務為:
(二)調查、研究和分析我國食品安全基本情況,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提高食品安全總體水平的意見和建議,協助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執法措施,積極宣傳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總結推廣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質量的先進管理制度、科學方法和應用技術。
(八)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開展技術交流與諮詢,組織科技成果和新產品鑑定,
(九)舉辦報告會、研討會、經驗交流會等,促進學習交流,指導和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發展企業文化,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
(十一)組織產品的展覽、展示、展銷等活動,參與食品市場建設。
(十二)參與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授權組織制訂食品行業有關標準,並組織宣傳和貫徹實施。
(十三)加強與國外同行業及相關組織之間的聯繫,開展國際間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經政府部門授權和委託,對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與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論證。
(十六)辦好中國食協主辦的報紙、雜誌、網站、年鑑等。
(十七)承擔政府和有關單位委託的其它任務。
==理事成員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第七屆理事會主要負責人名單: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副局長徐鳴為理事會會長(以中組部批覆為準)
沈箎為常務副會長(法定代表人
副會長(按姓氏筆劃序):
馬勇、王琪、王永輝、王遵、王耀、朱長學、劉春喜、許敏青、杜俊甫、李曙光、吳少勛、吳向東、邸雪楓、張建弢、張玲、張德芹、陳先保、陳堅、陳振傑、陳朗、邵棟樑、林曉平、周力、周洪江、龐康、榮耀中、姚忠良、姚奎章、賈鳳超、高明作、郭友武、塗長明、曹樹民、蔡永峰
馬勇為秘書長
組織機構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內設部門:
協會部門設置:辦公室、綜合業務部、行業信息部(信息化辦公室)、科技質量部、企業發展部、市場發展部、研究室七個部門。其職能如下:
1、辦公室:承擔協會行政、財務、人事、外事及後勤安保等相關工作;為協會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內設工作機構、下屬機構做好後勤服務;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綜合業務部:承擔政府部門交辦事項;承擔與標準有關的業務;負責會員發展、聯絡、服務工作;負責聯繫國資委、民政部及各地方食協;協調管理和聯繫分支機構,做好服務工作;辦好簡報;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行業信息部(信息化辦公室):執行行業統計制度,開展行業統計工作,發布食品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編寫食品工業年鑑;為政府、地方、企業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協會網站運行和管理,推進食品工業行業信息化建設,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4、科技質量部:配合政府部門做好食品質量、安全檢查、產品鑑定、制定行規行約等工作;組織經驗交流、評價、推廣活動,提高行業質量管理水平;搭建科技服務平台,開展諮詢、評價論證,表彰先進,激勵引導食品工業企業增強創新能力和技術裝備水平,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5、企業發展部:負責培育發展龍頭食品企業、食品工業強縣以及相關服務工作;開展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食品安全師培訓工作;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6、市場發展部:負責組織和協調國內、國際性的行業展覽活動;研究分析國內外食品市場發展動態,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做好諮詢服務;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7、研究室:調查研究食品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制訂行業發展、區域發展等規劃;組織協調食品工業特色園區、基地建設相關工作;完成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分支機構:
分支機構名稱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啤酒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營養指導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豆製品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大豆及植物蛋白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馬鈴薯食品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發酵工程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糖果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堅果炒貨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食品物流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烘焙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方便麵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冷凍冷藏食品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海洋食品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食品安全標準法規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食品接觸材料專家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澱粉及澱粉製品專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國際蒸餾酒產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罐藏食品科技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糖果經銷商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人才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品牌戰略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中日食品貿易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內設工作機構: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粽子行業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燕麥產業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經銷商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老字號工作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葡萄酒專家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果酒專家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黃酒專家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調味品專家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肉、禽、水產製品專家委員會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下屬機構:
獨立法人:
中國食品安全報社
《中國食品工業》雜誌社
中國食品工業信息諮詢中心
非獨立法人:
《中國食品工業年鑑》編輯部
中國食品工業技術培訓中心
主要工作
(一)履行統籌、規劃職能
中國食協發揮專家隊伍優勢,研究分析食品安全、行業發展和產業安全問題,提出調整食物結構、增加食品門類、拓寬生產領域等一系列建議,為政府決策提供了依據。成立30年來,中國食協向國務院有關部委提交了「六五」到「十二五」各個時期全國食品工業的發展規劃建議,完成了《西部地區食品工業「十五」發展規劃建議》等區域性發展建議和《2006~2016年食品行業科技發展綱要建議》等專門性發展建議和食品工業各行業發展規劃建議,促進了食品工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
(二)發布運行信息,引導行業發展
中國食協在做好統計分析的基礎上,建立了全國食品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定期發布制度。自2011年以來,定期發布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經濟運行情況,並根據對相關數據的分析,預測走勢,提出預警,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推動食品工業科技進步
中國食協努力通過爭取國家經委等有關部門安排科技專項撥款與低息貼息貸款,支持骨幹企業解決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引進關鍵技術、先進設備所需資金;通過組織交流、培訓、論證、講座和表彰等方式,推動食品工業的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推動國內外先進科研成果的轉化應用,對提高我國食品骨幹企業整體科研技術水平和裝備製造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建,推動食品工業特色園區發展
中國食協通過調查研究,分析地方發展食品工業的優劣條件,總結食品工業發達地方的先進經驗,與地方政府經濟共建合作,通過培育建設「中國食品名城」、中國特色食品工業基地等多種形式,推動全國食品工業健康有序發展。
(五)努力抓好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改革開放初期至90年代,中國食協受國家經委委託,承擔食品工業產品國家質量獎評選工作,中國食協設立專門機構,建立起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露酒、茶葉、調味品、肉禽蛋製品、糖果巧克力、飲料、糧油副食品、乳製品等行業的食品感官品評專家評委隊伍,制訂相關標準,成立了落實各項具體措施,圓滿完成了第四屆、第五屆食品產品國家質量獎評選,對促進食品工業產品質量總體水平的提高和促進食品企業的規模化、現代化、科學化,發揮了積極作用。隨着國內外食品工業質量管理要求和食品安全形勢不斷發生深刻變化,中國食協及時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在全行業大力推進全面質量管理、質量效益型性企業和卓越績效管理等先進模式,通過交流、培訓、評選等方式,總結先進質量管理經驗,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六)參與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
中國食協高度關注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工作,在《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過程中,中國食協多次召集食品骨幹企業、食品行業專家對法規草案進行認真學習和深入研究,先後多次向全國人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出食品全法律法規建設方面的意見建議,得到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等部門的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法》公布實施以後,中國食協在衛生部支持下,承擔了食品基礎標準清理相關準備工作,收集整理我國現行食品標準文本,與發達國家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標準進行了比較分析、對如何解決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此後,根據有關法規要求和食品企業生產經營實際需要,提出加快清理整合部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建議,並主動承擔了《食品標籤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等重要標準的制定工作,積極參與了《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標準》、《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複合食品添加劑標準》、《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的使用原則和規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複合食品添加劑標準》等重要標準的制定工作。
中國食協還組織力量對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頒布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規章進行研討,並提出意見和建議,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完善監管制度。
(七)健全行業規範,加強行業自律
多年來,中國食協注重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協調作用,規範生產經營行為,保障食品安全。在工信部支持下,中國食協作為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部門聯席會議成員,起草了《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機構工作規則(試行)》和《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工作程序(試行)》;參與了乳製品、肉類、葡萄酒、調味品、罐頭、飲料等行業的《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CMS)建立及實施通用要求實施指南》編寫。
2005年起,中國食協先後頒布實施《純糧固態發酵白酒行業規範》和《葡萄酒A級產品管理規定》,在相關行業開展白酒純糧固態標誌和葡萄酒A級產品標誌認定,推動企業繼承和發展傳統釀造技藝,學習發達國家先進工藝技術,為提高產品質量和保障食品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2000年起,中國食協制定行業技術規則,開展糖果工藝師、堅果炒貨工藝師的培訓考核,選拔行業技術人才,提高企業生產經營水平,規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是: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英文名稱:ChinaNational Food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CNFIA。
第二條本團體是由食品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所、專業組織及行業工作者等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促進我國食品工業健康發展,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團體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團體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本團體的主要職能和任務為:協助政府在食品行業開展統籌、規劃、協調工作,加強對食品企業的指導和服務。
(一)開展食品行業產業結構、組織結構、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調查研究,就我國食品工業發展的規劃、方針和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等有關問題向國家提出建議;
(二)調查、研究和分析我國食品安全基本情況,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提高食品安全總體水平的意見建議,協助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執法措施,積極宣傳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規,總結推廣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質量的先進管理制度、科學方法和應用技術。
(三)制定並監督執行行規行約,規範行業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協調行業關係,創造和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環境與市場秩序; (四)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協調會員關係,向政府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
(五)加強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主要城市食品工業協會等行業組織的聯繫、交流與協調;
(六)經國家有關部門授權開展行業統計調查,建立統計調查制度,採集統計數據,發布行業信息;整理、分析統計調查資料和情況,向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統計報告並報送有關統計報表;
(七)開展食物與營養發展戰略研究,促進飲食結構和食物生產結構的合理化,提高人民的營養水平;
(八)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開展技術交流與諮詢,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科技成果和新產品鑑定及評選,
(九)舉辦報告會、研討會、經驗交流會等,促進學習交流,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發展企業文化,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
(十)組織人才、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為行業培養人才,逐步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十一)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組織產品的展覽、展示、展銷等活動,參與食品市場建設;
(十二)參與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授權組織制定食品行業有關標準,並組織宣傳和貫徹實施;
(十三)加強與國外同行業及相關組織之間的聯繫,開展國際間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工作,經政府部門授權和委託,對行業內重大的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與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論證;
(十五)經國家有關部門授權,參與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和資格審查;
(十六)辦好中國食協主辦的報紙、雜誌、通訊、年鑑等;
(十七)承擔政府和有關單位委託的其它任務;
(十八)發展食品行業的公益事業,加強自身建設,增強為行業服務的實力。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 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一)個人會員:凡從事食品相關產業的專業人士,經申請批准成為個人會員;
(二)單位會員:在中國境內從事食品及相關產業生產和科教等有關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團法人,經申請批准成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熱心於行業協會的各項事業,並願意為行業發展做出貢獻;
(五)單位會員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在某一食品行業具有較大規模和影響;
(六)個人會員在某一食品工業領域具有顯著貢獻。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獲得中國食協印發的有關刊物。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本團體組織的活動。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2年不履行義務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註銷和更名;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討論批准工作計劃,領導各機構開展工作,並依照有關法規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有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最高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且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應當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二十七條 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託、理事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召集主持會員代表大會。
常務副會長協助會長負責本團體工作,受會長委託可行使會長職權。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事務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貫徹落實理事會議確定的工作事項;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本團體開展評比、評選、表彰等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審計機構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經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2010年9月26日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協會事件
2018年12月,民政部對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違規涉企收費行為作出警告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經查,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違規開展2016-2017年度全國食品工業優秀龍頭食品企業、食品工業強縣(市、區)認定工作並收取費用,違法所得154500元。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八)項及第二款的規定,民政部對中國食品工業協會作出警告並處沒收違法所得1545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2020年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發出「同舟共濟 萬眾一心」倡議書,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在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中踐行初心使命、體現責任擔當。
參考資料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簡介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官網[引用日期2021-02-23]
民政部對中國食協等2家社團作出行政處罰:違規涉企收費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8-12-06]
倡議|同舟共濟 萬眾一心——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倡議書 .澎湃網[引用日期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