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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是是指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文化術語。

漢字是民族靈魂的紐帶,在異國他鄉謀生,漢字[1]便是一種寄託,哪怕是一塊牌匾、一紙小條,上面的方塊字會像磁鐵般地吸引着你,讓你感受到來自祖國的親切。因為那中國人的情思已經濃縮為那最簡單的橫豎撇捺[2]

目錄

名詞解釋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簡稱「清潔發展基金」)是由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專項致力於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和促進低碳經濟發展,按照社會性基金管理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

《京都議定書》設立「清潔發展機制」,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開展減排溫室氣體國際合作。2006年8月,國務院批准成立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負責收取、管理和利用在此合作下獲得的國家收益,促進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行動。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來源

基金來源包括:

(一)通過清潔發展機制項目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得收入中屬於國家所有的部分;

(二)基金運營收入;

(三)國內外機構、組織和個人捐贈;

(四)其他來源。

上述減排量,是指經國家批准,通過清潔發展機制項目轉讓的溫室氣體減排量;減排量收入,是指轉讓減排量所獲得的收入。

減排量收入由國家和實施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分別所有。減排量收入中屬於國家所有的部分全額納入基金。

基金運營收入,是指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範圍內,基金開展有償使用等所獲得的收入。

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使用規定

根據《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2022),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的使用按以下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基金使用應當以保本微利、實現可持續發展為原則,採取贈款、有償使用等方式。

第十四條,基金通過安排一定規模贈款支持以下項目活動:

(一)與碳達峰碳中和、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政策研究和學術活動;

(二)與碳達峰碳中和、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國際合作和交流活動;

(三)旨在加強碳達峰碳中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的培訓活動;

(四)旨在提高公眾碳達峰碳中和、應對氣候變化意識的宣傳和教育活動;

(五)符合基金宗旨的其他項目。

基金贈款年度支出規模根據基金上年度收益情況和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應對氣候變化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第十五條,基金贈款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與碳達峰碳中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相關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地方贈款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第十六條,基金贈款項目的申報、評審、管理和考核驗收等應當按照基金贈款項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

基金贈款項目管理辦法由生態環境部、財政部另行制定。生態環境部據此牽頭編制年度贈款項目指南。

第十七條,基金通過有償使用方式支持以下項目活動:

(一)有利於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產生應對氣候變化效益的項目活動;

(二)落實國家有關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重大決策部署的項目活動;

(三)符合基金宗旨的其他項目活動。

第十八條,基金有償使用主要採取以下方式:

(一)債權投資;

(二)股權投資;

(三)融資性擔保;

(四)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九條,基金有償使用依託專業機構開展,實行專業化管理。

基金有償使用形成的各種資產和權益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基金有償使用的組織與開展應當按照財政部有關基金有償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基金支出包括贈款支出和基礎管理費支出。

前款所稱基礎管理費支出,是指基金籌集、管理、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包括基金管理中心日常管理費、基金業務發展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基金管理中心應當公開以下信息:

(一)基金有關政策文件;

(二)基金贈款項目的申報流程以及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單;

(三)基金贈款、有償使用等業務開展情況,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除外;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條,基金與基金管理中心應當分別建賬、分別核算,並按照財政部有關基金財務管理的規定加強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保障資金安全。

第二十四條,基金管理中心應當加強對基金使用的風險管理,及時識別、分析、評價和處理相關風險。

基金不得用於不符合其宗旨的贊助和捐贈支出,不得從事房地產、股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及期貨等高風險金融衍生產品投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