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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研讨会合影)原图链接来自 中国政法大学 的图片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依托1995年设立的工商管理本科专业,于2002年在整合我校经济、管理和法律师资及教学资源基础上正式组建。作为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1]、CFA正式会员,拥有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5个二级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点包括工商管理、金融和国际商务,以及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金融工程4个本科专业。

目录

培养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是国内“法商管理”教育培养模式的开创者和推动者,具有十八年的法商管理教育培养经验。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了国家级 “法商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目前中国政法大学设有工商管理[2]经济学、国际商务、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4个本科专业。3个一级硕士授权点: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1个博士点:世界经济。目前已经招生的二级硕士点有:MBA专业硕士、企业管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史、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会计学\\、金融学。现有6个研究所(系)和6个专业实验室,另外还设立了法商管理研究中心、现代企业组织研究中心、特许经营研究中心、投资管理研究中心、经济研究中心等。

师资力量

商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3 人,其中教授21 人,副教授23 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3%,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7%,具有国外留学或进修经历的教师占70%。

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学位)结构、学缘结构和专业布局比较合理。同时,该院还聘请了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共19人作为兼职教授,以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和实践教学资源。

特色办学

经过多少代学者的辛勤耕耘和深入研究,总结在中国政法大学办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的经验,在21世纪初,法大商学院提出“法商结合”的概念和培养模式,并于2010年11月正式提出“法商管理”的概念,标志着“法商管理”培养模式成为较为完善的培养体系。

理解法商管理,首先要认识到法商管理是一个复合的概念,是由三个子概念组成。第一个子概念是管理,管理是目的和手段,其涵义在于说明法商管理是要落实到具体的手段上,而且明确规定了他的学科归属应该是管理学。第二个子概念就是商,商在这里把它理解为企业组织的经营活动,也可以理解为商事,在法商管理概念中它是管理的对象。第三个子概念是法,这里的法主要指与企业商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集合。法商管理经过这样的剖析,其概念和内涵应该是比较清晰和深刻的。

作为整个法大商学院特色的“法商结合”,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

一是知识层面,可以称为“法商知识”,除了学习经济学、管理学的知识外,还需要学习法学的知识,并探寻两个知识体系的逻辑联系及其相互渗透,二是知识的运用和操作层面,可以称为“法商智慧”,包括商业规则和商业技巧的运用,法律规则和法律技巧的运用,以及两者的集合。

第三个层次是观念和精神层面,可以称之为“法商精神”。包括商业精神和法律精神。商业精神的范围比较广,勤奋、坚韧、诚信、创新,等等,商业精神中的核心是企业家精神。法律的精神,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集中地反映了法律精神的内容,厚德反映的是一种人文精神,明法反映的是一种法治的精神,格物反映的是一种科学的精神,致公反映的是一种公共精神。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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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