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玉石协会理事
中国宝玉石协会是经国家批准成立的全国宝玉石行业的社会团体,是政府联系宝玉石企事业单位和宝玉石专业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为社会性团体法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荣、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地质矿产部原部长孙大光、原轻工业部部长徐运北、全国政协秘书长朱训、司法部原部长邹瑜担任中国宝玉石协会名誉会长、地质矿产部原副部长孙文盛任协会会长。
目录
内容概要编辑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原中国宝玉石协会),简称中宝协,成立于1991年,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为社会团体法人。协会办事机构设有秘书处,同时根据专业分工下设8个分会和8个专业委员会。现有单位会员1200多个,个人会员500多个。会员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
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基本编辑
2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 3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 4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 5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业务… 6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 7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组织… 8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分支… 9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 10首饰行业协会-协会刊物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基本资料
协会名称: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简称:中宝协 英文名称:Gems & Jewelry Trade Association of China 缩写:GAC 成立时间:1991年 办公地点:北京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性质
为全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企业、相关机构及珠宝界的知名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宗旨
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全国广大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企业、相关机构及珠宝界的知名人士,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推动和振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任务
是在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和政府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服务功能和自律作用,协助政府贯彻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政策和法规,推动科技进步与科学管理,实现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为 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服务的职能; 二是珠宝玉石首饰 行业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事业和工作者合法权益的职能; 三是协助政府部门加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管理的职能。 具体是: (一)开展行业 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珠宝玉石首饰行业 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团结一切从事珠宝玉石首饰加工、商贸、检测鉴定、收藏、教育、科技和 信息服务的 企事业单位和工作者,对国内外珠宝玉石首饰的供需形势、资源利用、产品开发以及进出口政策、 价格政策、 税收政策、管理体制、 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为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 (二)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前期论证; (三)做好名牌战略推进工作,促进企业 科技创新、工艺 创新、设计创新,实施名牌培育工程,提高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国际 竞争力; (四)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五)参与行业生产、 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资质审查,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六)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指导, 协助政府加强对珠宝市场的 宏观调控与指导监督,严格行业管理,进行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制定行业的各种质量标准和行为规范,开展行价行评宣传,促进质量监督工作,并团结全行业积极贯彻实施,监督执行,使我国珠宝玉石首饰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 (七)开展珠宝玉石首饰科学技术研究及鉴定评估;推动产品款式设计和花色品种创新、鉴定仪器研制、加工设备革新等技术活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对具有行业专长的带头人,给予技术权威认证资格认定; (八)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维护 公平竞争;开展与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有关的社会活动; (九)组织开展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 专业技术人才 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全行业的素质,为全行业提供各类专业人才; (十)组织并开展国内外有关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多方位加强同国内外 珠宝协会和商会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国内外 珠宝首饰 展销会、展览会,引进并推广国外有关发展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经验,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一)组织建立全国珠宝玉石首饰 信息系统( 数据库),为国内外同行业提供信息交流,开展 咨询服务,通过国际互联网与国际接轨,使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走向世界,扩大影响; (十二)收集、整理、统计、研究国内外珠宝玉石首饰的经济技术信息,办好刊物,编辑出版珠宝玉石首饰方面的图书、杂志、报纸,及时反映行业的动态和经验,宣传政府对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政策; (十三)协助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发展多种形式的横向联系,促进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与其他行业交流与合作,以提高本行业的影响力,达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十四)协调全国与地方协会、本行业与其它有关行业的联系,相互支持与合作; (十五)反映会员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发展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和社会 公益事业; (十六)搞好本会的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立一支年轻化、专业化、富有朝气的职业化队伍;努力强化 服务意识,为会员提供有关专项服务,努力开拓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十七)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等。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领导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领导 会 长: 孙文盛 常务副会长: 陈洲其 张蓓莉 荣誉副会长: 马墉宜、卢益新、李子丰、沈运龙、苏木炎、陆永棠、陈圣泽、林林昌、梁适华、章志云、 黄云光、黄达华、黄滈权、 谢瑞麟、欧阳秋眉、 黄伟常 副 会 长: 马罗矶、孔军、王岚、王正方、王亚莉、王仲会、王春利、王振迎、兰永忠、卢礼杭、史军、石力华、石晓光、仲伟志、任怀灿、刘长秀、孙凤民、年永安、毕立君、毕振纲、许思豪、许锦池、阮 铁军、何方县、何济海、佘定常、吴宏斌、 张永乾、张彩萍、李建生、李康德、杨秀珍、杨乖进、杨春广、沈东军、沈君元、沈祥荣、陆怀松、陈 久、陈吉、陈亿斌、 陈元兴、陈其周、陈宝康、陈海军、周宗文、周厚躬、周树立、 周晓光、周桃林、周德奋、孟汉华、庞永钊、林强、林永霖、林建生、郇春柳、郑耿坚、金海萍、姚文雄、姚华镔、姚润雄、姜延良、柯捷、 洪涛阳、赵兴龙、赵德华、钟永森、钮天然、席胜福、袁心强、贾志宏、 郭英杰、郭海棠、梁凤恕、黄绍基、黄炳标、程秉海、虞兔良、解文生、詹伟建、廖创宾、潘春友、黎志伟、薛楚亮、张锋、张盛丰、沈志荣、 赵津生、游绍辉、程文虎、谢海州 秘 书 长: 孙凤民 常 务 理 事: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常务理事名单 理 事: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理事名单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组织机构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 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通过聘请有关名誉职务、顾问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 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协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 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至少每1—2年召开一次会议,一般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五)决定协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会长办公会议
本会设立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召集,副会长、秘书长参加,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对常务理事会负责。会长办公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长工作会议 本会设立会长工作会议。会长工作会议由会长召集,根据某项工作的实际需要,由与该项工作相关联的部分副会长、部分常务理事和部分理事参加,不定期、不定人数召开会长工作会议,研究协会的相关工作,并检查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对会长办公会议负责。其所做出的决定须经会长办公会议追认通过方能生效,追认的方式可以采用通讯形式。 会长 本会会长为协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本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召集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工作会议;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工作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三) 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提名秘书长,交理事会审议决定。 常务副会长 本会设常务副会长,由会长提名,交理事会通过。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协助会长研究和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受会长委托,代表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或会长工作会议; (二) 受会长委托,代表会长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工作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三) 经会长授权,代表会长签署上报的文件。 秘书长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领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六)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处党支部
秘书处设立 党支部,隶属国土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委。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分支机构 钻石分会 玉石分会 珍珠分会 流行饰品分会 印石专业委员会 人工宝石专业委员会 首饰设计委员会 鉴定评估工作委员会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协会影响
是以“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为宗旨,以团结珠宝玉石首饰企事业单位(厂商)和广大从业人员,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己任,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通过主办《中国宝石》、《珠宝与时尚报》、《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通讯》等报刊杂志,及主办“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网站、“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网站等为广大会员企业提供各种资讯性信息服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通过开展“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放心示范店”活动,促进了内地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同时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配合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积极开展 “中国名牌”推荐评选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内地珠宝玉石首饰 品牌建设与发展。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积极向政府反映行业、会员诉求,就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协助政府完成有关行业 课题研究,制定和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通过每年组织 北京、 上海、 深圳三大国际珠宝展览,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同时,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团参加国际展会,并与国际同业组织和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络与合作。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已经成为中国珠宝界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社会 团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