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
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是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的中国委员会,是外交部的归口单位,是根据PECC章程经国务院批准于1987年成立的全国性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头条三号。 全国委员会由来自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和工商界、议会、政府、工商界、学术界、媒体和民间团体六方人士以个人身份参加组成。
目录
建设宗旨
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其宗旨是谋求促进太平洋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
组织机构
主要职责
从事对太平洋经济发展和合作的研究;组织和协调国内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的活动;开展与PECC及其成员国(地区)的多边和双边交流;主办有关的国际会议。
发展历史
全国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包括全体会议、秘书处以及按PECC专题活动成立的专题委员会或协调组。全国委员会创始会长是着名外交家、国际问题专家宦乡(1987-1989),第二任会长是李鹿野大使(1990-1995),第三任会长是杨成绪大使(1995-2005),第四任会长是梅平大使(2005-2012),第五任会长是唐国强大使(2012-2017)。现任会长是苏格大使,他同时也担任PECC双主席之一。
全国委员会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1次。第十三次大会于2017年12月在京召开。
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东城区台基厂头条三号。全国委员会的出版物是《太平洋经合通讯》(季刊),由秘书处负责编制。
成立三十年来,全国委员会受到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荣毅仁副主席、成思危副委员长生前曾分别担任过全国委员会的名誉会长。现任名誉会长是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名誉主席黄孟复。
近年来,全国委员会就亚太经济合作和一体化的重要议题举行了一系列的研讨会,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少政策建议。全委会于1995年和2014年在北京分别成功举办了PECC第11届和第22届大会。特别是2014年9月举行的PECC大会,为11月在北京举行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提供了智力支持,得到各方高度评价。2017年8月,全委会与有关单位共同举办“亚太自贸区建设与全球经济治理新探索”国际研讨会,来自亚太多个经济体的专家学者和官员与会发言,会议形成的建议提交商务部等部委参考。
另外,在天津市、辽宁省、山西省等地也成立了地方太平洋经济合作机构。此类机构由当地政府批准成立,受当地政府或相关单位领导和管理。全委会只对其业务起指导及咨询的作用。但地方性机构与PECC总部联系时必须通过全国委员会进行。这些地方委员会[2](天津、辽宁、山西),结合本领域和本地实际情况,为当地引进项目、投资合作、技术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作了些工作。
中国于1986年参加PECC,一直参与PECC各项活动,参加PECC历次常委会和协调组会议,并委派有关部门专家参与各项专题组会议。
参考文献
- ↑ 如何做好秘书工作,聚优网,2021-12-20
- ↑ 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道客巴巴,201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