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分為總則、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制定該法是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該法規定了消防工作的方針和原則,即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並規定了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作者介紹
法律出版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創建於1954年,是享譽業界的法律專業出版機構和法律信息提供商,連續多年保持我國法律圖書市場總體占有率、品種規模領先地位,創建至今出版圖書逾2萬種[1]。現年出版新書1200餘種,形成了以圖書出版為主,期刊出版、音像出版、數字出版、法文化創意設計等多種業務並舉的業務格局[2]。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一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參考文獻
- ↑ 中國十大出版社-出版社品牌排行榜,買購網
- ↑ 公司簡介,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