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注釋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注釋本》,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ISBN:978751976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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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納稅義務人 第二條 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第三條 應稅所得 第四條 稅率 第二章 應納稅所得額 第五條 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 收入總額 第七條 不徵稅收入 第八條 經營支出扣除項目 第九條 捐贈支出稅前扣除 第十條 不得扣除項目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二條 無形資產攤銷 第十三條 長期待攤費用 第十四條 企業對外投資 第十五條 存貨成本稅前扣除 第十六條 轉讓資產淨值稅前扣除 第十七條 境外營業機構虧損不得抵減 第十八條 虧損彌補 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十條 具體辦法的制定 第二十一條 一般納稅調整 第三章 應納稅額 第二十二條 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國際稅收抵免 第二十四條 境外權益性投資收益抵免 第四章 稅收優惠 第二十五條 產業政策引導 第二十六條 免稅收入 第二十七條 免徵、減征項目 第二十八條 稅率優惠 第二十九條 地方所得稅減免 第三十條 加計扣除 第三十一條 創業投資抵扣 第三十二條 加速折舊 第三十三條 減計收入 第三十四條 稅額抵免 第三十五條 具體辦法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六條 專項優惠政策國務院制定 第五章 源泉扣繳 第三十七條 源泉扣繳 第三十八條 指定扣繳義務人 第三十九條 稅款追繳 第四十條 扣繳義務人職責 第六章 特別納稅調整 第四十一條 關聯企業納稅調整 第四十二條 預約定價 第四十三條 關聯企業的協力義務 第四十四條 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第四十五條 反避稅港避稅 第四十六條 防範資本弱化 第四十七條 一般反避稅 第四十八條 補徵稅款加收利息 第七章 徵收管理 第四十九條 徵收管理法律依據 第五十條 居民企業納稅地點 第五十一條 非居民企業納稅地點 第五十二條 不得合併繳納 第五十三條 納稅年度 第五十四條 申報與繳納 第五十五條 經營終止清算 第五十六條 計算本位幣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過渡性稅收優惠 第五十八條 稅收協定效力優先 第五十九條 實施條例制定 第六十條 施行日期 附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7.12.6) (2019.4.23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1992.9.4) (2015.4.24修正)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2009.4.16) (2018.6.15修正)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2018.6.6) 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2008.3.6) (2018.6.15修正)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2010.2.20) (2018.6.15修正)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2011.3.31) (2018.6.15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