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北京條約
中俄北京條約 |
中文名稱;中俄北京條約 簽訂雙方;俄羅斯帝國和清朝 中國損失;100餘萬平方公里領土 簽訂地點;北京 簽訂時間;1860年(咸豐十年)11月14日 雙方代表;奕訢,伊格那季耶夫 條約性質;不平等條約 別名;中俄續增條約 |
《'''中俄北京條約'''》又稱《中俄續增條約》,是俄羅斯帝國和清朝於1860年(咸豐十年)11月14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使清政府確認了《璦琿條約》的合法性,並割讓了黑龍江省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約4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該條約與《中英北京條約》和《中法北京條約》構成了《北京條約》的主體。
《中俄北京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被迫與列強簽訂的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之一。[1]
目錄
條約背景
1856年,以英法為首的資本主義國家對大清發動了第二次鴉片戰爭,加強了對清朝的侵略。1858年5月28日,俄羅斯帝國逼迫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簽訂了《璦琿條約》。同年6月13日,又逼迫大清國政府簽訂了《清俄天津條約》,從中大占便宜,但沙俄仍不滿足於所獲得的特權和利益。當英法兩國向大清國進行更大勒索的時候,俄羅斯帝國竭力慫恿英法聯軍北上進攻北京、天津,試圖利用英法的軍事侵略來威脅清廷。同時又拉攏美國,偽裝中立,以「調停人」的身份出現,試圖最大限度地獲取侵略利益。
1860年10月,英法聯軍攻占北京,將舉世聞名的圓明園洗劫一空,並揚言要炮轟北京城,搗毀清庭皇宮。奉命談判的恭親王奕訢求和心切,卑躬屈膝地請求沙俄駐華公使伊格那季耶夫出面調停。嚇破了膽的奕訢,慌忙表示接受。同英、法分別簽訂《北京條約》剛過幾天,伊格那季耶夫就堅持中俄談判要對英法保密,並向奕訢提交了一份俄清條約草案作為談判的基礎,逼迫清政府接受沙俄的苛刻條件。清政府代表在談判中受盡屈辱,任人宰割,對俄方的要求不敢提出異議。11月8日,咸豐皇帝下諭准許奕訢簽字。14日,奕訢被迫與伊格那季耶夫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
內容簡介
《中俄北京條約》共15條,主要內容有:1.中俄東段邊界以黑龍江、烏蘇里江為界,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劃歸俄羅斯。原住這一地區的大清國人,仍准留住。2.中俄兩國未經劃定之西部疆界,今後應順山嶺的走向、大河的流向以及大清國現有常駐卡倫路線而行,即從沙賓達巴哈界牌起,經齋桑湖、特穆爾圖淖爾至浩罕一線為界。3.俄羅斯在伊犁、塔爾巴哈台、喀什噶爾設領事官,「遇有大小案件,領事官與地方官各辦各國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4.東北新定邊界地區准許兩國之人隨便貿易。
條約原文
一八六〇年十一月十四日,咸豐十年十月初二日,俄歷一八六〇年十一月二日,北京。
清朝皇帝與大俄羅斯帝國沙皇詳細檢閱早年所立和約,議定數條以固兩國和好、貿易相助及預防疑忌爭端,所以,大清國欽派內大臣全權和碩恭親王奕訢,大俄羅斯國派出欽差內大臣伊格那季耶夫,付與全權,該大臣等各將本國欽派諭旨互閱後,會議酌定數條如下:
第一條:決定詳明一千八百五十八年瑪乙月十六日(即咸豐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璦琿城所立和約之第一條,遵照是年伊雲月初一日(即五月初三日)在天津地方所立和約之第九條,此後兩國東界定為由什勒喀、額爾古納兩河會處,即順黑龍江下流至該江、烏蘇里河會處。其北邊地,屬俄羅斯國,其南邊地至烏蘇里河口,所有地方屬中國。自烏蘇里河口而南,上至興凱湖,兩國以烏蘇里及松阿察二河作為交界。其二河東之地,屬俄羅斯國;二河西屬中國。自松阿察河之源,兩國交界逾興凱湖直至白棱河;自白棱河口順山嶺至瑚布圖河口,再由瑚布圖河口順琿春河及海中間之嶺至圖們江口,其東皆屬俄羅斯國;其西皆屬中國。兩國交界與圖們江之會處及該江口相距不過二十里。且遵天津和約第九條議定繪畫地圖,內以紅色分為交界之地,上寫俄羅斯國阿、巴、瓦、噶、達、耶、熱、皆、伊、亦、喀、拉、瑪、那、倭、怕、啦、薩、土、烏等字頭,以便易詳閱。其地圖上必須兩國欽差大臣畫押鈐印為據。上所言者,乃空曠之地。遇有中國人住之處及中國人所占漁獵之地,俄國均不得占,仍准由中國人照常漁獵。從立界牌之後,永無更改,並不侵占附近及他處之地。
第二條: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後應順山嶺、大河之流及中國常駐卡倫等處,及一千七百二十八年,即雍正六年所立沙賓達巴哈之界牌末處起,往西直至齋桑淖爾湖,自此往西南順天山之特穆爾圖淖爾,南至浩罕邊界為界。
第三條:嗣後交界遇有含混相疑之處,以上兩條所定之界作為解證。至東邊自興凱湖至圖們江中間之地,西邊自沙賓達巴哈至浩罕中間之地設立界牌之事,應如何定立交界,由兩國派出信任大員秉公查勘。東界查勘,在烏蘇里河口會齊,於咸豐十一年三月內辦理。西界查勘,在塔爾巴哈台會齊商辦,不必限定日期。所派大員等遵此約第一、第二條,將所指各交界作記繪圖,各書寫俄羅斯字二分,或滿洲字或漢字二分,共四分。所作圖記,該大員等畫押用印後,將俄羅斯字一分,或滿或漢字一分,共二分,送俄羅斯收存;將俄羅斯字一分,或滿或漢字一分,送中國收存。互換此記文、地圖,仍會同具文,畫押用印,當為補續此約之條。
第四條:此約第一條所定交界各處,准許兩國所屬之人隨便交易,並不納稅。各處邊界官員護助商人,按理貿易。其璦琿和約第二條之事,此次重複申明。
第五條:俄國商人,除在恰克圖貿易外,其由恰克圖照舊到京,經過庫倫、張家口地方,如有零星貨物,亦准行銷。庫倫准設領事官一員,酌帶數人,自行蓋房一所,在彼照料。其地基及房間若干,並餵養牲畜之地,應由庫倫辦事大臣酌核辦理。中國商人願往俄羅斯國內地行商亦可。俄羅斯國商人,不拘年限,往中國通商之區,一處往來人數通共不得過二百人,但須本國邊界官員給予路引,內寫明商人頭目名字、帶領人多少、前往某處貿易、並買賣所需及食物、牲口等項。所有路費、由該商人自備。
第六條:試行貿易,喀什噶爾與伊犁、塔爾巴哈台一律辦理。在喀什噶爾,中國給與可蓋房屋、建造堆房、聖堂等地,以便俄羅斯國商人居住,並給予設立墳瑩之地,並照伊犁、塔爾巴哈台,給予空曠之地一塊,以便牧放牲畜。以上應給各地數目,應行文喀什噶爾大臣酌核辦理。其俄國商人在喀什噶爾貿易物件,如被卡外之人進卡搶奪,中國一概不管。
第七條:俄羅斯國商人及中國商人至通商之處,准其隨便買賣,該處官員不必攔阻。兩國商人亦准其隨意往市肆鋪商零發買賣,互換貨物。或交現錢,或因相信賒賬俱可。居住兩國通商日期,亦隨該商人之便,不必定限。
第八條:俄羅斯國商人在中國,中國商人在俄羅斯國,俱仗兩國扶持。俄羅斯國可以在通商之處設立領事官等,以便管理商人,並預防含混爭端。除伊犁、塔爾巴哈台二處外,即在喀什噶爾庫倫設立領事官。中國若欲在俄羅斯京城或別處設立領事官,亦聽中國之便。兩國領事官各居本國所蓋房屋,如願租典通商處居人之房,亦任從其便,不必攔阻。兩國領事官及該地方官相交行文,俱照天津和約第二條平行。凡兩國商人遇有一切事件,兩國官員商辦;倘有犯罪之人,照天津和約第七條,各按本國法律治罪。兩國商人,遇有發賣及賒欠含混相爭大小事故,聽其自行擇人調處,俄國領事官與中國地方官止可幫同和解,其賒欠賬目不能代賠。兩國商人在通商之處,准其預定貨物、代典鋪房等事,寫立字據,報知領事官處及該地方官署。遇有不按字據辦理之人,領事官及該地方官令其照依字據辦理。其不關買賣,若系爭訟之小事,領事官及該地方官會同查辦,各治所屬之人之罪。俄羅斯國人私住中國人家或逃往中國內地,中國官員照依領事官行文查找送回。中國人在俄羅斯國內地,或私住、或逃往,該地方官亦當照此辦理。若有殺人、搶奪、重傷、謀殺、故燒房屋等重案,查明系俄羅斯國人犯者,將該犯送交本國,按律治罪;中國人犯者,或在犯事地方,或在別處,俱聽中國按律治罪。遇有大小案件,領事官與地方官各辦各國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
第九條:買賣比前較大,且又新立交界,所以早年在尼布楚、恰克圖等處所立和約及歷年補續諸條,情形多有不同,兩國交界官員往來行文查辦所起爭端時,勢亦不相合,所以從前一切和約有應改之處,應另立新條如下:向來僅止庫倫辦事大臣與恰克圖固畢爾那托爾及西悉畢爾總督與伊犁將軍往來行文,辦理邊界之事。自今此外擬增阿穆爾省及東海濱省固畢爾那托爾,遇有邊界事件,與黑龍江及吉林將軍往來行文。恰克圖之事由恰克圖邊界廓米薩爾與恰克圖部員往來行文,俱按此約第八條規模。該將軍、總督等往來行文,俱按天津第二條和約,彼此平等,且所行之文,若非所應辦者,一概不管。遇有邊界緊要之事,由東悉畢爾總督行文軍機處或理藩院辦理。
第十條:查辦邊界大小事件,俱照此約第八條,由邊界官會同查辦;其審訊兩國所屬之人,俱照天津和約第七條,各按本國法律治罪。遇有牲畜或自逸越邊界,或被誘取,該處官員一經接得照會,即行派人尋找,並將蹤跡示知卡倫官兵。其系逸越尋獲者,或系被搶查出,牲畜俱依照會之數,將所失之物尋獲,立即送還;如無原物,即照例計贓定罪,不管賠償。
如有越邊逃人,一經接得照會,即設法查找。找獲時,送交近處邊界官員,並將逃人所有物件一併送回;其緣何逃走之處,由該國官員自行審辦。解送時,沿途給與飲食,如無衣,給衣,不可任令兵丁將其凌虐。如尚未接得照會,查獲越邊之人,亦即照此辦理。
第十一條:兩國邊界大臣彼此行文,交官員轉送,必有回投。東悉畢爾總督、恰克圖固畢爾那托爾行文,送交恰克圖廓米薩爾轉送部員;庫倫辦事大臣行文,即交部員,轉送恰克圖廓米薩爾。阿穆爾省固畢爾那托爾行文,送交璦琿副都統轉送;黑龍江將軍、吉林將軍行文,亦送交該副都統轉送。東海濱省固畢爾那托爾與吉林將軍彼此行文,俱托烏蘇里、琿春地方卡倫官員轉送。西悉畢爾總督與伊犁將軍行文,送交伊犁俄羅斯領事官轉送。遇有重大緊要事件,必須有人傳述東西悉畢爾總督、固畢爾那托爾等,庫倫辦事大臣、黑龍江、吉林、伊犁等處將軍行文,交俄羅斯國可靠之員亦可。
第十二條:按照天津和約第十一條,由恰克圖至北京,因公事送書信,因公事送物件,往返限期,開列於後:書信,每月一次;物件、箱子、自恰克圖至北京,每兩個月一次,自北京往恰克圖,三個月一次。送書信,限期二十日;送箱子,限期四十日。每次箱子數目,至多不得過二十隻;每隻份量,至重不得過中國一百二十斤之數。所送之信。必須當日傳送,不得耽延,如遇事故,嚴行查辦。由恰克圖往北京,或由北京往恰克圖,送書信、物件之人必須由庫倫行走,到領事官公所,如有送交該領事官等書信、物件,即便留下,如該領事官等有書信、物件,亦即帶送。送箱只時,開寫清單,自恰克圖及庫倫知照庫倫辦事大臣;自北京送時,報知理藩院。單上註明何時起程、箱只數目、份量多少及每箱份量。於封皮上按俄羅斯字翻出蒙古字或漢字,寫明份量、數碼。若商人為買賣之事,送書信、物箱,願自行僱人,另立行規,准其預先報明該處長官允行後照辦,以免官出花費。
第十三條:大俄羅斯國總理各外國事條大臣與大清國軍機處互相行文,或東悉畢爾總督與軍機處及理藩院行文,此項公文照例按站解送,並不拘前定時日亦可。設有重要事件,恐有耽誤,即交俄國可靠之員速送。大俄羅斯國欽差大臣居住北京時,遇有緊要書信,亦由俄國自行派員解送。該差派送文之人,行至何處,不可使其耽延等候。所派送文之員必系俄羅斯國之人。派員之事,在恰克圖由廓米薩爾前一日報明部員;在北京由俄羅斯館前一日報明兵部。
第十四條:日後如所定陸路通商之事內設有彼此不便之處,由東悉畢爾總督會同中國邊界大臣酌商,仍遵此次議定章程辦理,不得節外生枝。至天津所定和約第十二條,亦應照舊,勿再更張。
第十五條:合同商定後,大清國欽派大臣將此約條規原文譯出漢字,畫押用印,交付大俄羅斯國欽差大臣一份;大俄羅斯國欽差內大臣亦將此條規原文譯出漢字,畫押用印,交付大清國欽差大臣一份。
此次條款,從兩國欽差大臣互換之日起,與天津和約一體永遵勿替。兩國大皇帝互換和約後,各將此和約原文曉諭各處應辦事件地方。
大清國欽派全權內大臣和碩恭親王
大俄羅斯國欽差全權內大臣伊格那季耶夫
咸豐十年十月初二日一千八百六○年諾雅卜爾月初二日
附註
本條約見《咸豐條約》,卷7,頁8-15。俄文本及法文譯本見《俄外部:俄華條約集》,頁158-173。
本條約原稱為《照依前換和約擬定條約》,一般簡稱為《北京條約》。
條約影響
俄羅斯把《璦琿條約》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40多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強行割占,使中國徹底失去了東北地區對日本海的出海口。同時《中俄北京條約》的簽訂,又為俄羅斯進一步割占中國西部領土製造了「條約依據」。十九世紀下半葉,俄羅斯與中國簽訂的多個邊界條約,都是不平等條約,割去了中國14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相當於今天兩個法國與一個波蘭面積的總和。這個條約極大地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
反割地鬥爭
不共戴天的「羅剎」:清朝東北各族邊民抗擊沙俄侵略
19世紀50年代,腐朽的清政府已經成為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此時沙皇俄國的侵華野心正日趨膨脹,並向清政府提出了領土要求,先後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中俄璦琿條約》、《中俄北京條約》等一系列臭名昭著的不平等條約。將中國東北的大片領土納入其版圖,並在這些地區推行殖民統治,中國東北邊疆的人民對此誓不相容,堅決反抗……
誓不相容
中國北方有句老民謠:關東有三寶,人參、貂皮、烏拉草。
還有的說:「關東有四寶,高粱、大豆、水稻、小麥長得好」 。
東北自古物產豐富,種類繁多,歷朝歷代均被稱之為寶地。所謂「游魚在水,奇寶在林,珍禽在天,神獸在山」,正是對這一方繁衍萬千野生動植物的龍興寶地真實寫照。
自清兵入關後,清政府有別於中原地區的行政制度、管理方式和土地占有形式,在東北分別設置了盛京將軍、寧古塔將軍和黑龍江將軍。這實際是將東北地區設置成「陪都特區」,將這片珍稀的土地資源專供清朝貴族享用。
沙皇俄國原本是歐洲國家,與中國相距萬里之遙。自16世紀後期,它就跨過歐亞交界線,逐步向西伯利亞一帶擴張,進而將邊境線延伸到中國的北方邊緣,並伺機侵占中國領土。
清朝早期,政府尚有能力遏制俄國的入侵。康熙年間,兩國簽訂的《尼布楚條約》維持了中俄邊境百年之久的平靜。
經過了百年的閉關鎖國,曾經的帝國逐漸走向沒落,與世界強國的距離已漸行漸遠。
到了19世紀50年代,腐朽的清政府在列強的侵略打擊下,毫無還手之力,中國逐漸淪為列強瓜分的市場,成為帝國主義饕餮覬覦和不斷爭奪的殖民地。其中,最為窮凶極惡的是沙皇俄國,鴉片戰爭以來,接連逼迫清政府簽訂了《中俄璦琿條約》、《中俄北京條約》等一系列臭名昭著的不平等條約,侵占了中國東北的大片領土,推行「黃俄羅斯」殖民統治計劃,成為當時中華民族的頭號敵人。全中國民眾對此極度憤慨,東北邊疆的人民對其更是誓不相容,堅決反抗。
鄂倫春人打擊「考察隊」
沙俄在中國領土上奸淫擄掠、殺人放火的強盜行徑激起了東北各族人民的反抗鬥志。他們自發組織抗俄團體,同仇敵愾,積極對抗這群茹毛飲血的「羅剎鬼兵」。
我國的東北邊疆一帶,居住着鄂倫春、費雅喀、赫哲等少數民族,他們世居於此,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直過着平靜而又安寧的生活。
他們都是天生善騎射、好勇猛的獵手。尤其是生活在黑龍江上游及蒙古地區的鄂倫春族人,他們世居森林,以狩獵為生,精於騎射之術,被稱為「馬背上的民族」。
沙俄的槍炮打破了他們原有的平靜。
道光三十年(1850)的一天,俄國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帶領他精心組建的「考察隊」,從庫克多博卡倫偷偷潛入到中國境內,進行秘密測繪偵查活動。沒想到,他們剛一踏上中國領土,就被當地的鄂倫春人發現,並遭到攻擊。考察隊中的成員,瓦加諾夫中尉和兩名哥薩克被擊斃,其餘成員則狼狽逃竄。
沙俄「考察隊」隊員被擊斃一事傳開,沙俄政府頓感顏面無存,備受打擊,決定不會就此善罷甘休,於是設計對清政府展開了打擊報復。
他們詐稱該國3名逃兵,越界躲入中國境內,要求清政府將其交回。在俄國的威逼下,昏庸無能的清政府,明知是計,仍然將鄂倫春的勇士們「繩之以法」,給俄國以「交待」。有的被處決,有的被發放充軍,也有的慘遭鞭笞。鄂倫春人用鮮血和生命書寫了一段抗俄護疆的愛國傳奇。
費雅喀人的暴動
在鄂倫春人民奮起殲滅了以瓦爾諾夫為首的「考察隊」的同時,費雅喀人對沙俄侵略軍的入侵也展開了英勇的抗爭。
費雅喀人崇拜大自然、動物以及他們的祖神,沙俄侵略的入侵打破了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靜生活。這群純樸善良的人們開始了保衛自己家園的反抗活動。
咸豐元年(1851年末),居住在黑龍江下游左岸沃依德屯的費雅喀人和滿族人,不堪壓迫,商定於第二年夏季舉行起義,將沙俄侵略者趕出國土。不料計劃暴露,被俄軍總頭目涅維爾斯科依派兵鎮壓。
俄軍來到村子裡,大叫大嚷,命令村民們交出組織暴動的帶頭人。村民們拒不交人,還將俄軍團團圍住,俄軍見村民企圖反抗,便以武力強行帶走了企圖圍攻俄軍的幾個帶頭人,押解到彼得冬營。接着,又派大隊人馬,將附近3個村屯的居民驅趕到那裡,當着村民的面兒抽打帶頭人,並將其罰做苦力,為他們抬木頭,以示殺一儆百。雖然這次暴動被扼殺於萌芽狀態,但也給侵略者以極大的威脅。
勇敢的赫哲人
赫哲族是我國北方唯一以捕魚為生的民族,主要居住在松花江下游與黑龍江、烏蘇里江構成的「三江平原」和完達山一帶。著名的《烏蘇里船歌》便是赫哲族民歌。
三江沃野,山水縱橫,這裡有馳名中外的特產--蝗魚、蛙魚、三花五羅、貂皮、麝鼠……自古以來,就是富饒的天然漁場和逐獵之地。人們常用「棒打狍子瓢舀魚,野雞飛進飯鍋里」來描述這裡的富庶。這富庶之地,自然也是沙俄眼中的一塊肥肉,十餘年間曾多次入侵。
在沙俄侵略者入侵時,赫哲人拒絕為其引路、拒絕供應食物;監視沙俄侵略者的行動,隨時向當地清朝地方政府和清軍匯報;協同清軍守衛江卡。赫哲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為打擊沙俄侵略者貢獻力量。
道光三十年(1850)六月,一小股沙俄軍隊侵入到黑龍江口的特林村,被滿族和赫哲族的居民200餘人包圍。村民們警告沙俄侵略者:不經清政府許可,任何外國人都無權踏上這片土地,遂將他們驅趕出去。
咸豐四年五月四日(1854年5月30日),穆拉維約夫率領1000餘名「遠征軍」,攜帶大量槍支彈藥,分乘70多隻艦船闖進黑龍江流域。當他們進抵松花江口時,春雨淅瀝,由於不熟悉路途,而不辨方向,強盜們前進不得。此時,赫哲漁民烏爾桑阿等人正在河岸叉魚,穆拉維約夫隨即派人將他們強行拉到船上,要求帶路。烏爾桑阿等人嚴詞拒絕了俄國人的要求。結果被俄軍關押數日之後才放回。
烏蘇里卡倫和黑河口卡倫是從黑龍江進入烏蘇里江和松花江的門戶,也是往返黑龍江的必經之處。
咸豐四年(1854)夏,三姓協領富尼揚阿向赫哲人借來了樺皮小船,並在赫哲人的指引下,帶兵前往黑龍江下游偵察俄軍動向。經過偵查,他們發現俄軍正向兩個卡倫駛來。情況緊急,他們立即上報地方政府,請求定奪。怎奈清政府提出「勿啟釁端」的指令,因此,守卡清軍不敢輕舉妄動,對俄船的入侵也無能為力。作為邊防哨所的卡倫形同虛設。
咸豐七年八、九月間(1857年10月),一股俄軍闖入松花江。當他們接近黑河口卡倫時,守卡清軍一面竭力攔阻,一面派人飛速上報吉林將軍景淳。俄船對清軍攔阻置之不理,繼續在中國的內河航道上橫衝直撞。
景淳接到飛報,立即命令三姓副都統派兵「駕船迎阻」。
當地的赫哲人得到消息後,也紛紛駕船趕來,協同官軍阻攔俄國船隻。
赫哲人的樺皮小船輕便靈活,航速較快。赫哲人同官軍一起狂追60餘里,很快便趕到了俄船前頭。隨即赫哲人將樺皮船在江面一字排開,形成一道水上封鎖線,以阻俄船的前進。
清軍將士趁勢將俄軍船帆扯下,提出嚴重警告,要求他們立即離開中國。俄軍見勢不妙,匆忙駛出松花江。
當時有一個比較有趣的現象:沙俄侵略軍不怕清軍,卻怕赫哲人。一方面是赫哲人民風彪悍,另一方面也是東北清軍戰力委實低下,穆拉維約夫曾這樣記述:「多數人扛着一支尖上塗着黑色的竿子當作長矛,只有很少的人有火繩槍,大多數人帶的是弓和掛在背上的箭袋…」於是吉林將軍便利用這一特點,將清軍打扮成赫哲族的獵人,執行巡邏任務,以震懾俄國人。
扎拉西忍辱負重
咸豐十年(1860)初,對居住在黑龍江左岸彪爾郭屯的赫哲族「噶珊達」扎拉西來講,是一段屈辱而又黑暗的時期。彼時,俄人來襲,他率眾抵抗,但無濟於事。其妻妾遭到俄軍的戲謔,房屋也被付之一炬,就連他本人也被俄軍綁架。
俄軍知道扎拉西是當地的頭領,便對他軟硬兼施,企圖讓他為俄軍做事。扎拉西決定從長計議,決定有條件地服從。他開出了條件:他可以擔任俄官,但必須管理俄人事務。俄軍答應了他的要求。
扎拉西自上任伊始,就開始利用職權之便,廣泛搜集俄軍情報。他還從俄國士兵那裡得知:俄國哥薩克士兵與移民和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的矛盾甚為尖銳,沙皇的侵華政策頗不得民心。
這份情報是從沙俄大規模入侵以來,直接從俄國民眾那裡得到的,關於他們對沙俄政府侵華政策真實反映的重要信息。到現在仍作為珍貴史料,保存在咸豐朝《籌辦夷務始末》中。
後來,扎拉西曆盡千辛萬苦,帶領部下260餘人內遷,回歸祖國。這不僅表明了赫哲人對祖國的熱愛,更為重要的是,他們的回歸也為當地的抗俄力量注入了新的血液。
「刨夫」、「攬頭」抗俄
就在黑龍江沿岸的民眾戮力抗俄的同時,烏蘇里江和松花江流域的愛國大眾也開始組織起來,打擊沙俄的侵略行徑。其中最典型的是由吉林的「刨夫」、「攬頭」組成的抗俄力量。
烏蘇里地區盛產黃金、參、珠等名貴物品,那裡的居民世代以挖參、捕貂、打魚、採珠、淘金為業,以為生計。沙俄對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的占領,破壞了「刨夫」、「攬頭」的生計,使他們無以為生。因此,他們對沙俄更是恨之入骨,鬥志也最為堅定。吉林當局正是看重了這一點,決定將這支力量充分利用起來,以阻擋沙俄勢力的入侵。
實際上,在此之前,「刨夫」、「攬頭」們就已經自發組織起了一些小規模的隊伍,只是由於怕官府知道,不得不在地下進行秘密的抗俄活動。
早在沙俄大舉入侵烏蘇里地區時,「刨夫」徐得林就曾向吉林將軍表示,俄國人測繪勘探地形、插立標杆,是在肆意侵占中國領土,更是要剝奪他們的生路。因此,他們同仇敵愾,心甘情願地為政府出力,要求參加抗俄鬥爭。
當得知吉林當局決定發給「腰牌」,給他們以合法身份,允許他們公開設營抗俄時,「刨夫」、「攬頭」們都顯得興奮異常。徐得林與「攬頭」張登瀛、張廷選,宋祥春、牟甲泰等人,紛紛響應當局號召,廣招營夫,集結隊伍。很快他們就組織起84營的強大作戰群體。
他們所謂的「營」,並不同於清軍的軍隊編制,而是按照各自職業的不同劃分,比如:
「采參營」、「定碓營」、「菜營」、「木營」、「棒槌營」等五種。營也有大有小,大的數百人,小的數人。各營設「執事」一至數人,傭工(營夫)若干人,營名有的稱自號,有的按「營頭」姓氏為名。
沒有戰事時,各營可以從事采捕等生產活動;一旦起戰事,各營應該「或以銃聲為號,或以信牌是從」,並「定期聚集」,隨時準備打擊侵略者。
為了保護山場的人參,抵抗沙俄侵略者。在「刨夫」徐得林和「攬頭」張登瀛的領導下,先後設營達150餘座。每營兵力多寡不等,少則數十人,多則可達數百人,兵力總數不下一萬。
然而,這支隊伍的壯大卻招致吉林當局的恐慌,遂對其進行打壓控制,使其不能發揮應有的抗俄作用。
東北邊民規模最大的一次抗俄鬥爭
沙俄侵略者對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的入侵和強行割占,激起了當地各族人民的強烈義憤。黑龍江和松花江中下游地區的居民也相繼組織民團,據統計,黑龍江江左江右參加團練的共有3900餘人。駐守璦琿附近的清軍愛國官兵也加入了人民抗俄鬥爭的行列,他們在通告中警告俄軍必須「撤離該地」,否則將亡於中國軍民的「利劍之下」,表明了中國軍民收復國土的強烈願望。
1868年爆發的青島淘金工人起義,是這一時期規模最大的一次抗俄鬥爭。青島是位于海參崴東南海面的一個小島,以盛產砂金著稱。俄國殖民者占領這一地區後,便下令驅逐在這裡定居的中國淘金工人,掠奪這裡的寶貴資源。1867年,沙俄侵略者強行登島,將金礦大肆劫掠一番;1868年5月,滿載俄國士兵的軍艦又在青島登陸,企圖趕走這裡的中國工人。然而,中國淘金工人早已設好埋伏,俄軍一登島,數百名淘金工人一齊衝殺過來,打死打傷俄軍過半。沙俄侵略軍從海參崴調來軍艦才解除了圍困。這次戰鬥之後,淘金工人的抗俄鬥爭開始向整個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發展。
起義軍轉戰到蘇城後,蘇城的刨夫立即響應,起義軍在青島、蘇城、黃島、石廟子等地到處打擊俄軍,起義隊伍發展到三千人,抗俄烽火燃遍了南烏蘇里大地。他們堅持鬥爭一個多月,極大地震動了俄國在烏蘇里江以東地區的殖民統治。不少俄國人後來談起這次抗俄起義還如驚弓之鳥不寒而慄。而移居這裡的俄國人更加惶恐不安,深感「在異國土地上安家創業的艱辛」。
簡論:
東北邊民的抗俄鬥爭,是近代中華民族反抗外來侵略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沙俄東侵,破壞了東北各民族的共同家園,為了生存,各族人民進行了的不屈不撓的抗俄鬥爭,表現了東北各族人民的愛國精神。
抗擊沙俄入侵,需軍民協同作戰,通力配合方能得勝,單憑某一方,都難有大的作為。各少數民族人民以及民間抗俄群體本可以發揮更大作用,但腐朽的清政府既軟弱無能,又居心叵測,對清軍和民眾的抗俄運動進行限制與阻攔,導致愛國軍民的抗戰努力功敗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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