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之一。[1]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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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
出台背景
2018年9月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為廣大群眾減負。會議指出,要在確保2018年10月1日起如期將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並適用新稅率表的同時,抓緊按照讓廣大群眾得到更多實惠的要求,明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準,使群眾應納稅收入在減除基本費用標準的基礎上,再享有教育、醫療、養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確保扣除後的應納稅收入起點明顯高於5000元,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2018年9月20日,李克強總理在回答出席2018年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的中外企業家提問時表示,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要體現公平簡便原則。[3]
實施經過
2018年10月20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在兩部門官網開始為期兩周的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4]
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目錄
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使用個稅APP 需要準備哪些信息?
參考文獻
- ↑ 個稅六項附加扣除標準浮出水面. [2019-12-6].
- ↑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2019-12-6].
- ↑ 李克強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要體現公平簡便. [2019-12-6].
- ↑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來啦!部門請你提意見. [20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