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监管机制研究
《个人征信监管机制研究》,刘超 著,出版社: 经济管理出版社。
经济管理出版社创办于1984年,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的中央级出版社。主要涉及业务是学术著作、教材、普及读物、工具书[1]和译著等。建社20年来,出版图书3000余种,4000多万册。在社会上产生了好的影响[2]。
目录
内容简介
现代市场经济既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对于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意义重大;法治是市场经济的保障,完善的监管体系为市场经济的运行保驾护航,良好的法洽环境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个人征信作为整个征信体系的一部分,在社会信用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个人征信建设起步较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探索,到现在形成“国家+市场”的双轨制,市场化的道路仍在探索中。个人征信监管机制伴随个人征信业的发展而出现,个人征信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已经搭建,个人征信监管体系也已经建立,但个人征信监管机制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着很多待解决的难题,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个人征信业健康规范发展的重要因素。个人征信监管机制如何在有效保护被征信人基本权利的同时,又能充分挖掘个人信用信息的潜在价值,同时能够推动个人征信业健康规范发展,是亟须解决的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个人征信监管机制研究》在对个人征信监管机制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美国、欧盟个人征信监管机制进行国际比较,进而研究我国个人征信监管机制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作者介绍
刘超,1979年4月出生,河北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为河北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监管等。主要讲授“经济法”、“公司法”等课程,主持并参与完成多项省级课题,发表CSSCI等核心期刊论文多篇。